從6月26日舉行的上海市政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目前房地産調控政策沒有變化,監管要求也沒有任何改變。
根據住房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在2010年5月下發的《關於規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房,但其家庭名下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均需按二套房標準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這項認定標準被業界稱為“認房又認貸”。這一政策還明確,對於申請第二套住房貸款,執行首付不低於50%以上,利率上浮10%以上的標準;嚴格禁止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而對於首套住房貸款,執行首付不低於30%,利率最低不超過基準利率7折的優惠政策。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副主任淩濤在26日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6月8日央行下調利率的同時,指明首套房貸款利率最低可享7折優惠,這一表述是對調控政策內容的重申,並未改變調控政策。央行已經公開聲明,目前房貸利率調控政策沒有變化。中國銀監會辦公廳副主任楊少俊26日在回答記者相關提問時也明確表示,目前房地産監管要求沒有任何改變。
關於存款保險制度,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副主任淩濤在會上表示,包括央行在內各有關部門已對此進行了長時間調研。參與這項工作的各有關部門基本達成共識,存款保險制度建立的各方麵條件已基本具備,至於具體何時推出,還要再研究。
存款保險制度是一種風險保障制度。由符合條件的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集中起來建立一個保險機構,各存款機構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繳納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準備金。當成員機構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産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可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