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協調各方參與到理性處置糾紛,從調解矛盾到理賠損失,加上善後性的貧困救助,福建省“五位一體”預防和處置醫患糾紛長效機制日益成熟,催生了構建和諧醫患關係的“福建模式”。最近,中央領導對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總結福建經驗,以資借鑒,加以推廣。
較長一段時間以來,醫患糾紛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醫患糾紛增多並升級的原因,主要是解決糾紛的體制機制不順暢。”省平安醫院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張守臣介紹,解決醫患糾紛一般有三條途徑:行政調解、醫療事故鑒定、訴諸法律。但是,衛生行政部門常被認為和醫院是“一家人”,調解缺乏公信力;醫療事故鑒定有“同行相護”之嫌,鑒定結果也常遭質疑;打官司則費時費力費錢。調查顯示,2009年,全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醫療糾紛的僅佔9%,通過醫療事故鑒定解決醫療糾紛佔15%。鋻於此,福建省自2009年7月開始探索有效解決醫患糾紛的調解措施,經過3年實踐,目前已建立起協調、處置、調解、理賠、救助“五位一體”的預防和處置醫患糾紛長效機制。作為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福建省司法行政機關創造性地將人民調解引入醫療糾紛化解工作,建立醫患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在全國率先實現了醫患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市、縣兩級全覆蓋。截至目前,全省共配備人民調解員366名,專家庫3172名,人民調解員由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組成,既懂醫又懂法,兼具專業性和權威性。
“第三方調解,立足點在於公正。”省司法廳副廳長趙閩陽介紹,目前全省79個醫患糾紛調委會全部有專門辦公場所,運行費用均由政府支付,以保證調解的中立性。調委會為醫患雙方提供免費諮詢、免費受理、免費調解,使矛盾有了“緩衝帶”。醫患雙方可自主選擇調解員,若覺得調解員不合適,可以申請調換。當存在爭議時,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專家庫中選擇法學、醫學專家諮詢或進行醫療責任事故鑒定,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出具的人民調解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
南平市峽陽鎮農民應某,因誤食野生毒菇出現腹瀉、嘔吐症狀,到南平市某醫院急診。輸液治療後,醫生同意她回家。2天后,應某病情突變,再次入院,搶救無效死亡。家屬認為醫方應承擔全部責任,索賠100萬元,並糾集數十人在醫院,嚴重影響了醫院正常的診療秩序。糾紛發生後,南平市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全程介入,組織專家和調解人員,三次組織醫患雙方“當面鑼、對面鼓”地調解,確認醫院承擔次要責任,一次性支付患方9萬元;患方也因擾亂醫療秩序的行為向醫方致歉。雙方正式簽訂了調解協議書,一起劍拔弩張的醫患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福州市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兩年來現場應急調處124起重大醫患糾紛,95%的矛盾糾紛在現場化解,索賠數額也由漫天要價回歸到理性、合理的範疇。“我們努力打破‘大鬧大賠、小鬧小賠、不鬧不賠’的怪圈,重新確立是非判斷的標準,分清責任,依法辦事,堅持‘大錯大賠、小錯小賠、無錯不賠’。” 福州市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負責人説。
“五位一體”機制還包括醫院內部溝通調解機制、醫患糾紛應急處置聯動機制、醫療責任保險機制和醫療救助機制。目前,全省218家醫院都成立了醫患糾紛調解室,公安機關在醫院及周邊設立警務室236個,市、縣(區)都制定了醫患糾紛處置應急預案,建立了政府分管領導負責,公安、衛生、司法、民政、信訪、保險等部門和機構組成的處置醫患糾紛領導協調機制,一旦醫患矛盾在醫院層面得不到有效化解,及時介入,引導醫患雙方進入第三方調解;福建省還專門出臺實施意見,要求公立醫療機構必須參加醫療責任險,保證達成調解協議後能夠得到及時賠付。目前全省大部分公立醫院都投保了醫療責任保險,一些地方還嘗試建立醫療責任保險賠償準備金制度。此外,作為預防和處置醫患糾紛的一個輔助性的手段,對經濟特別困難的患者,在醫療糾紛處置賠付後,可視情況實施醫療救助。
“五位一體”新機制建立、實施以來,我省未發生一起因醫患糾紛引發的重大事件,實現醫患糾紛總數、上訪人數、涉訴案件“三下降”。2011年,全省共發生醫患糾紛1901起,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立案1318起,調解成功1096起,調解成功率83.6%,賠償金額5708.5萬元。(記者 閔淩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