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辦公廳、國家工商總局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開展2012年現代服務業試點支持廣告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有關省市財政廳(局)、工商局限期報送試點工作申報材料,正式開展2012年中央財政支持廣告業發展試點工作。目前,各項工作正順利推進。
《通知》要求有關省市財政廳(局)、工商局選擇部分基礎較好、具有特色的廣告業聚集園區開展試點工作,在堅持市場化運作前提下,加強政府引導,集成政策、集中資金、重點支持,推動廣告企業聚集發展,做強做大,並探索符合我國特點的廣告業發展模式,為在全國推廣創造條件。
據了解,中央財政重點支持建設升級園區公共服務平臺以及公益性或公共性建設項目,並對園區內龍頭企業改善經營條件、開拓市場等給予適當補助。
《通知》進一步明確了中央財政支持廣告業試點工作申報內容和程序,特別強調地方政府對廣告産業園區建設和發展有明確支持政策的予以優先考慮。目前,根據各地申報情況,綜合全國廣告業發展情況,第二批試點城市已經審查推出,包括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遼寧省瀋陽市、大連市,吉林省長春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浙江省杭州市,山東省煙臺市,河南省鄭州市,湖北省武漢市,廣東省深圳市,四川省成都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