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日前聯合公安部、中宣部、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商務部、教育部、工信部、人民銀行、國家信訪局等12部門召開打擊傳銷工作情況通報會。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有關負責人分別對去年以來打擊傳銷和今年嚴厲打擊傳銷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的工作情況作了通報,與會其他部門介紹了各自參與或配合打擊傳銷工作情況。
會議分析研判了當前打擊傳銷工作形勢,對如何應對處置當前“消費返利”類網站涉嫌傳銷、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問題進行了研究。會議提出了6項具體措施,以提升打擊傳銷的整體戰鬥力。
一是各有關部門要對傳銷的嚴峻形勢有足夠的認識,防止出現區域和系統風險,不斷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在認真研判當地形勢的基礎上,各級工商部門要積極向地方政府及綜治部門彙報,推動由地方黨委、政府負責,政法委(綜治辦)協調,公安、工商等部門分工協作,各部門協調行動的工作機制。同時,各部門要加強情況溝通,適時組織召開部門通報會,提高部門協作效能。
二是鞏固專項行動成果,深入查辦大要案,加強協作,加大打擊傳銷力度。各級工商部門要以查辦大要案為突破口,會同公安部門嚴厲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特別是重點打擊以資本運作、股權投資、電子商務、網絡銷售等為幌子的網絡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堅決遏制傳銷蔓延勢頭;與公安部門密切協作,嚴懲傳銷組織頭目和骨幹分子,實現對傳銷活動的精確打擊;立足打早打小,儘量將傳銷活動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是對傳銷活動相對集中的重點地區繼續進行重點整治。各級綜治部門要在加強協調的基礎上,切實落實重點排查工作。各級工商、公安部門要在地方黨委、政府領導下,進一步加大打擊整治力度,堅決遏制傳銷反彈;加強西部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打擊傳銷的防控力度,遏制傳銷活動向西部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蔓延。據了解,國家工商總局將聯合中央綜治辦、公安部等部門適時派出工作組,赴重點地區進行督查。
四是進一步推進打擊傳銷綜合治理,加快長效監管機制的建立和完善。各級綜治部門要做好打擊傳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評比工作,繼續推動完善打擊傳銷相關法律適用規定。各級工商、公安部門要加強區域執法合作,在開展“無傳銷社區(村)”、“防止傳銷進校園”活動的基礎上,開展“無傳銷市”創建活動;進一步加強信息系統應用,強化打擊傳銷信息錄入工作;加強傳銷人員流入地與流出地的雙向管控,加大工商、公安部門信息共享力度,切實提高打擊傳銷工作效能。
五是進一步加大宣傳工作力度,突出對查處的大要案件開展宣傳活動,讓群眾充分認識到傳銷的危害性與欺騙性。各級工商、公安部門要突出重點人群、重點地區開展宣傳,深入教育人們樹立正確的致富觀和道德觀;通過發佈警示提示,揭露傳銷犯罪實質和騙人伎倆,提高群眾的辨別能力,使“拒絕傳銷、遠離傳銷”觀念入腦、入心。
六是加強部門協同配合,提高整體作戰效能。會議強調,打擊傳銷工作既是社會管理範疇,又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相關各部門齊抓共管,既要發揮自身職能優勢,又要相互協同配合,確保打擊傳銷收到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