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雲南省政府法制辦召開《雲南省食品安全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16名聽證代表圍繞如何從立法層面來提高雲南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積極建言。
此次公佈的《條例(草案)》聽證稿進一步明確了衛生、工商、質量監管、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管過程中的職責,細化了食品生産、流通、銷售等環節的操作規範和違規處罰標準。《條例(草案)》規定,食品生産經營者禁止使用非食用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加工、處理、浸泡食品,不得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禽畜的油脂或者廢棄食用油脂為原料加工製作食用油等。如有違法行為,生産經營者最高將被處以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貨值金額或者違法所得1萬元以上);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此外,《條例(草案)》還對家禽屠宰檢疫、一次性餐具使用、農村家庭宴席安全報告等問題做出了具體規定。
“如果公眾有不放心的食品該去哪申請檢測?”“事關全民生命健康問題,建議加大對食品生産經營者違規、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草案要求縣級以上政府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來整合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但這個機構的職權級別有多高?能有效調動協調將近20個職能部門嗎?”……聽證會上,來自不同領域、不同行業的聽證代表圍繞《條例(草案)》的具體內容提出疑問、建言獻策。來自衛生、工商、質量監督等部門的相關負責人聽取了代表們發言。
雲南省政府法制辦相關負責人表示,相關部門將認真研究和吸納聽證代表提出的建議和意見,進一步對《條例(草案)》進行完善。(記者 瞿姝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