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住房城鄉建設部批准,山東省壽光市濱河城市濕地公園、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農六師五家渠市青格達湖濕地公園成為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按照《國家城市濕地公園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經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建設環保局審查推薦,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專家評審,批准山東省壽光市濱河城市濕地公園、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農六師五家渠市青格達湖濕地公園為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被批准的國家城市濕地公園堅持“重在保護、生態優先、合理利用、良性發展”的方針,嚴格執行《國家城市濕地公園管理辦法(試行)》,建立健全保護管理機構,按照《城市濕地公園規劃設計導則(試行)》編制保護規劃,劃定保護範圍,嚴格保護管理。同時,各省(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的國家城市濕地公園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和跟蹤監督,切實做好國家城市濕地公園的保護、利用和管理工作,維護城市濕地生態系統的生態特性、基本功能和生態平衡,增強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濕地保護意識,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