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期間青海省代表團提出的《關於支持青海省開展東部淺山乾旱地區水利綜合工程的建議》(第1924號,以下簡稱《建議》)被作為2012年重點處理建議,由我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辦理。我部對此高度重視,陳雷部長、矯勇副部長都作出批示,要求切實做好人大建議的辦理工作。我部作為牽頭辦理部門,商有關部門及時制定了《關於支持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重點建議辦理工作方案》,並以辦規計函[2012]333號報送全國人大辦公廳聯絡局,擬在全面了解情況、深入調研座談、充分聽取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各部門和地方的實際,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和實施安排,高質量地提出建議的答覆意見。
7月27~31日,由汪洪總工程師帶隊,國務院有關部門、部規計司、農水司、水保司、水規總院、黃委會等單位有關同志組成調研組,赴青海省東部淺山乾旱區開展專題調研,與省政府及水利廳等部門就青海省水利改革發展及淺山乾旱區水利綜合工程規劃情況進行了座談,並參加了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組織的座談和調研活動。
調研期間,調研組與青海省的全國人大代表和有關部門進行了溝通協商,進一步聽取地方和代表的意見,實地考察了淺山乾旱區湟中、互助、平安等3縣的水利基礎設施、人飲工程、農田灌溉、旱作農業、坡耕地改造等情況,結合各部門已初步形成的建議辦理意見,認真研究加強青海淺山乾旱區水利建設的思路、措施和建議。調研組認為,從總體上看,青海淺山乾旱區水利基礎設施薄弱,資源性、工程性缺水並存,水土流失嚴重,農業生産效益低下,經濟社會發展滯後,與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還有較大差距。加快淺山乾旱地區水利綜合工程建設,對於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和農業綜合生産能力、改善當地生活生産條件、實現群眾脫貧致富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在全國人大農委組織的座談會上,代表們提出希望進一步加大青海淺山乾旱地區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切實改善和提高人民群眾的生産生活條件,調研組表示將認真做好加快青海省淺山乾旱地區水利綜合工程重點建議的辦理工作,並以辦理人大重點建議為契機,積極指導完善相關規劃,加快推進乾旱區水利綜合工程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