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科學指導全國森林撫育經營工作,提高森林撫育作業設計質量,確保森林撫育經營成效,國家林業局在總結近3年來森林撫育作業設計管理工作的基礎上,廣泛徵集各方意見,對《中幼齡林撫育補貼試點作業設計規定》進行了修訂,並更名為《森林撫育作業設計規定》。
新《規定》共6章29條,旨在規範包括森林撫育補貼試點在內的所有森林撫育作業設計。森林撫育作業設計是保證森林撫育質量和成效最為重要的管理環節。特別是在目前技術規程不完善的情況下,作業設計規定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相關技術規程的不足,對靈活方便地指導撫育作業具有積極作用。
《森林撫育作業設計規定》較之前相比,主要進行了十點修改。其中,明確將保留鬱閉度、保留目標樹和林分平均胸徑作為撫育作業設計的3項控制指標,這也是對森林撫育經營技術標準體系的重要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