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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要求政府辦的二級以上醫院優先使用基本藥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8月25日 09時50分   來源:南方日報

    公立大醫院也要使用合格價廉的基本藥物,省級三級醫院的藥品收入中基本藥物至少要佔兩成!為進一步遏制醫生開貴价藥、大處方,廣東省衛生廳近日發佈通知,要求全省政府辦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優先配備使用基本藥物。

    目前按照國家新醫改政策要求,基本藥物在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醫療服務機構100%使用,縣級和縣級以上醫院尚未強制要求使用。國家制定的基本藥物目錄有307個品種,廣東省增補了244種,都是質量合格、價格低廉的老藥常見藥。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廣東省政協副主席、衛生廳廳長姚志彬首次向筆者透露,廣東將率先探索,要求政府舉辦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也要使用一定比例的基本藥物,以降低群眾藥費負擔。經過半年籌劃,這項惠民政策終於出臺。

    省衛生廳要求,全省各級人民政府、國有企業(含國有控股企業)等舉辦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要將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省增補目錄品種作為首選藥物優先配備使用,並必須通過省醫藥集中採購平臺採購,優先採購我省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集中招標採購中標品種,促進醫療機構分級診療、雙向轉診的有效銜接。鼓勵其他醫療機構參照同級政府辦綜合醫院執行基本藥物使用率有關要求。

    省衛生廳強調,政府辦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要積極調整用藥結構,建立基本藥物集中採購、優先配備和合理使用制度,加強用藥監督,完善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分工協作機制,切實減輕群眾藥品費用負擔。

    名詞解釋

    基本藥物使用率即醫療機構基本藥物銷售收入佔全部藥品銷售總收入的比例。三級醫院的基本藥物使用率為:省綜合醫院點20%,市綜合醫院點25%,縣/區/鎮綜合醫院及其他公立醫院點30%;二級醫院的基本藥物使用率:省綜合醫院點25%,市綜合醫院點35%,縣/區/鎮綜合醫院及其他公立醫院點40%。(記者 陳楓 通訊員 粵衛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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