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整頓和規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秩序,切實加強報廢汽車管理,嚴厲打擊非法回收拆解和倒賣報廢汽車、拼裝車等違法行為,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6部門聯合下發通知,決定於2012年9月至2013年2月,在全國集中開展報廢汽車專項整治。
通知説,此次專項整治的總體目標是:依法嚴厲查處非法回收拆解和倒賣報廢汽車、利用報廢汽車總成拼裝車、駕駛報廢汽車或拼裝車上路行駛等違法行為,整頓違法違規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二手車交易市場、汽車維修企業,曝光違法違規經營的企業和市場,力爭使非法回收拆解和倒賣報廢汽車、拼裝車等違法行為得到遏制。同時,不斷完善相關管理制度措施,探索長效監管機制,促進報廢汽車回收拆解秩序根本好轉。
通知指出,此次專項整治的主要任務,一是全面整頓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強化對回收拆解企業及其回收網點的監管,堅決杜絕回收的報廢汽車及其“五大總成”流向市場。二是大力整治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市場,嚴厲打擊和懲處利用報廢汽車“五大總成”及其他零配件拼裝汽車、出售報廢汽車、拼裝車等違法行為,加大對二手車交易市場、汽車維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經營主體的監管力度。三是嚴厲打擊報廢和拼裝車輛上路行駛行為,加強對機動車報廢登記管理,加大路面查處力度,嚴格營運車輛準入和退出。四是積極建立報廢汽車管理長效機制,健全規章制度,落實管理責任,堵塞管理漏洞,推動建立車輛登記、登出、回收拆解等信息共享平臺,形成部門聯動監管機制。
通知強調,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統籌推進各項工作。要建立部門協調機制,及時通報信息,強化協作配合關係,形成監管合力。要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多層面、全方位地宣傳專項整治情況,同時設立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強化社會監督,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