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財政近日下達專項補助資金4200萬元,支持國家和青海省確定的14所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
縣級公立醫院作為縣域內的醫療衛生中心,是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的龍頭,是緩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基本保障和關鍵環節。今年6月,青海省2011年確定的14個縣的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中,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等13個縣的縣級公立醫院被中央確定為國家級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醫院,並按照每個縣300萬元的標準,對青海省13所國家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補助。為支持加快推進青海省公立醫院綜合試點改革,省財政近日統籌安排資金4200萬元,支持國家和青海省確定的14所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重點用於支持試點縣縣級公立醫院人員經費、基本建設、設備購置、重點學科建設、人才培養及在發展建設過程中發生於業務用房、輔助用房建設維修和醫療設備購置直接相關的歷史債務化解工作的開展。
專項補助資金的下達,對破除縣級公立醫院以藥補醫,推進管理體制、補償機制、人事分配、價格機制、醫保支付制度等綜合改革,支持縣級公立醫院回歸公益性,建立新的管理運行機制將起到有力的支撐保障作用。(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