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拓寬市縣鄉機關公務員來源渠道,改善市縣鄉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9月23日,遼寧省委組織部在瀋陽市進行了從2010年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 (以下簡稱大學生“村官”)中定向招錄市縣鄉機關公務員筆試。據了解,參加這次筆試的考生共305人,均為2010年9月由省委組織部選派到遼寧省村級組織中任職鍛鍊的大學生“村官”,現已工作兩年期滿。
從2010年選聘到村級任職高校畢業生中進行市縣鄉機關公務員定向招錄,遼寧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認真貫徹執行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在編制限額內嚴格按照規定條件和程序進行。選聘工作堅持從實際出發,根據工作需要和大學生“村官”隊伍的現狀,合理設置招考職位、資格條件、考試科目,規範招錄程序、嚴肅招錄紀律,確保招錄工作依法、科學、公平地進行。
筆試主要測試考生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三農”等方面基本知識以及調研綜合、文字表達等能力,筆試題型以案例分析、公文寫作和對策性文章為主,全部為主觀性公共題。筆試結束後,在省委組織部的統一安排下,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對本次報名的大學生 “村官”進行體檢、考察、確定職位、公示、錄用工作。
考察工作將依據《遼寧省錄用國家公務員考核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進行,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根據錄用職位要求,採取有效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大學生 “村官”到村任職以來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並對其進行資格復審,之後再確定職位和公示,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