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關於煤炭資源合理開發利用 “三率”指標要求(試行)的公告
為強化煤炭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促進礦山企業節約與綜合利用煤炭資源,依據《礦産資源法》等法律法規,特製定《煤炭資源合理開發利用“三率”指標要求(試行)》,現予以公告。
附件:煤炭資源合理開發利用“三率”指標要求(試行)
201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