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陜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組成3個督查組,對西安、渭南、楊淩、咸陽、延安、榆林6個市(區)、11個縣(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産情況進行了督查,總體態勢良好,對發現問題的項目要求及時整改。
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佈的8月份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質量及安全生産督查情況通報顯示,8月份,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共督查了22個工程項目,單位工程23個,建築面積23.86萬平方米,其中西安市4個、渭南市4個、咸陽市4個、楊淩3個、榆林市4個、延安市4個。
經查,部分工程還存在施工質量通病和質量缺陷、工程監理工作力度較弱,把關不嚴,現場監理人員配備不齊,旁站監理不到位,對出現的質量問題督促整改不力等問題。據了解,此次督查共下發《執法建議書》3份,其中渭南市1份、咸陽市1份、延安市1份,下發《糾正違法行為通知書》20份,其中西安市2份、渭南市1份、咸陽市4份、楊淩3份、榆林市4份、延安市6份。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檢查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332個,下發《糾正違法行為通知書》43份,行政處罰4起。此次督查中,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還通報了延川縣陽光小區廉租房工程、淳化縣潤鎮新苑保障性安居工程4#樓兩個工程施工質量及安全生産較差的項目,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已向延川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發《執法建議書》,向施工單位下發了《糾正違法行為通知書》;向淳化縣潤鎮新苑保障性安居工程4#樓監理單位下發了《糾正違法行為通知書》。
針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求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整改情況加強跟蹤檢查,確保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整改到位。責成有關責任單位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抓緊整改,切實消除質量隱患,保證工程質量安全;同時,規範和加強對工程質量監管責任的追究,確保嚴格履行監管職責。對於監理等單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造成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産事故的,依法嚴肅追究責任單位、法定代表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另據了解,7月份通報存在問題的15個工程項目已全部得到整改。(記者 海花 通訊員 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