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張建龍在9月25日召開的全國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會議暨林下經濟現場會上強調,各地要認真學習貫徹會議精神,進一步落實和穩定農村林地家庭承包制度,進一步規範林權流轉,著力推進林業專業合作組織建設,大力發展林下經濟,努力開創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新局面。
張建龍強調,全面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要重點做好6個方面工作。
一是落實和穩定農村林地家庭承包制度。尚未完成確權任務,或已經確權尚未發證的地方,要認真分析原因,採取有效措施,確保確權、發證按期實現兩個95%,把林權證發成“鐵證”;已經基本完成確權發證的地方,要以對歷史負責的態度,高度重視改革質量,適時組織開展“回頭看”和檢查驗收工作,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二是進一步規範林權流轉。要堅持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正確指導林權流轉,做到“流不流轉是農民的事,轉多轉少是市場的事,規不規範是政府的事”,既為投資者進入林業創造必要的條件,又要保護好農民的合法權益,堅決防止“一地多轉”和“炒林炒地”行為。
三是著力推進林業專業合作組織建設。要積極開展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組織培訓,幫助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組織管理人員掌握政策和經營技術,促進其健康快速發展。要以200個農民林業合作組織示範縣建設和1000個合作社標準化示範建設為抓手,使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組織不斷發展壯大,真正成為現代林業發展的主力軍。
四是大力發展林下經濟。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科學制訂林下經濟發展規劃。要著力探索林業建設項目與扶持林下經濟發展的有效結合方式,大力培育主導産業和龍頭企業,推動林下經濟規模化、集約化、標準化、品牌化、市場化發展。要注重挖掘和培養林下經濟發展典型,輻射帶動林下經濟健康發展。
五是不斷完善各項政策。要加大林業投入力度,扶持林下經濟發展、農村林業專業合作組織建設,切實改善林業融資服務,完善林權抵押貸款辦法,加快推進森林保險工作,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改革採伐管理制度。
六是加強組織領導。要始終堅持高位推動,層層落實領導責任,及時研究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完善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職責,形成強大合力,發揮整體效應。要不斷加強農村林業改革發展常設機構隊伍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