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10月1日起,江西省全面推開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乳腺癌、宮頸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15類重大疾病救治試點工作,新農合補償實行按病種付費;醫療救助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患者,按定額標準的20%給予救助,當年累計救助額度不超過年救助封頂線。
據悉,根據規定,耐多藥肺結核定點救治醫療機構應為具備耐多藥肺結核診治能力的設區市級及以上傳染病專科醫院(或設有傳染病區的綜合醫院);艾滋病機會性感染、乳腺癌前病變、宮頸癌前病變、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定點救治醫療機構應為具備相應疾病診治能力的二、三級新農合定點醫院;乳腺癌、宮頸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定點救治醫療機構原則上以具備相應疾病診治能力的三級新農合定點醫院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