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制定下發《119消防獎評選表彰實施辦法(試行)》,將於今年“11·9”消防日期間,對首屆評選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隆重表彰。吉林省防火安全委員會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做好這項工作。
通知強調,各地要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廣泛發動社會單位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民主推薦候選對象,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兩審三公示”的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差額評選,確保推薦候選對象的先進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省消防總隊將從各地申報的候選對象中,優中選優、嚴格審查後,上報公安部,公安部將在主要媒體對擬表彰對象進行公示。
通知要求,評選結束後,各地要廣泛宣傳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事跡,大力弘揚熱心消防公益事業的高尚行為,鼓勵引導社會各界人士,投身消防公益事業,切實增強群眾參與消防工作的積極性,努力營造“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良好社會氛圍,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