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五年的“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隨著10月8日《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的通知》的下發已全面啟動。11月13日,普查實施方案(草案)研討會在河南鄭州召開,這是國家文物局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辦公室為落實《通知》精神組織召開的首次工作會議。來自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文物局及普查試點單位的代表對“草案”進行了集中討論。國家文物局副局長宋新潮部署了下一步的工作任務。
全國不可移動文物普查是由國務院統一領導、首次對文物系統及其他國有單位收藏管理的可移動文物進行統一調查登記,普查結果將建立國家可移動文物管理平臺及數據庫,實現文物數據的動態管理和整合利用。宋新潮指出,國家文物局已將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列為未來幾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希望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普查工作順利推進。他提出了四點要求:一是各省要高度重視可移動文物普查組織實施工作。各級文物部門要積極學習宣傳和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二是各省市要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時報請同級人民政府成立相應的可移動文物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建立普查工作機構,組建普查隊伍;三是各省市要抓緊制定本省市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實施方案,加強省內國有單位文物收藏情況調研;四要爭取各級政府的支持,儘快編制和落實經費預算。
本次普查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分別負擔,並分別列入中央和地方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各省級文物部門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對普查工作的領導和支持,主動協調有關部門,結合各地實際,科學測算文物普查的經費需求,申請地方財政予以保證,對於重要文物收藏單位要給予重點支持。
今年,國家文物局已在陜西省、北京市朝陽區、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青島市開展了普查試點工作,為開展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積累了經驗。本次會議討論的普查實施方案(草案)明確了普查的組織及技術路線等。普查實施方案將由國務院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發佈實施。(中國文物報 孫秀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