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首個就業促進條例——《遼寧省就業促進條例》將於12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就促進公平就業、農民工進城務工、建立失業預警制度等問題作出了一系列規定,標誌著遼寧省就業工作進入了法制化、規範化的軌道。
在維護公平就業權利,反對就業歧視方面,《條例》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就業服務,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公平的就業條件”。《條例》第十七條還就農村勞動者進城就業享有與城鎮勞動者平等的權利作出規定。農村勞動者進城就業,將享有下列與城鎮勞動者平等的權利:無償獲得公共就業服務;獲得職業培訓,按照有關規定享受政府補貼;自主創業、自謀職業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為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條例》規定,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學費及助學貸款代償、戶籍遷移等優惠政策。為促進困難群體就業,《條例》提出,縣以上政府及其部門可以採取政府購買、市場安置等措施,拓寬公益性崗位範圍,開發服務型等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符合要求的就業困難人員就業。 《條例》還突出了創業帶動就業的重要作用,對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軍隊退役人員、殘疾人等自主創業的,有關行政部門應當放寬市場準入條件,簡化審批手續,並在信貸支持、經營場地、稅費等方面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優惠。
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張秀坤介紹,頒佈施行《條例》是促進就業、保障和改善民生,構建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 《條例》通過地方立法確定就業的重要地位,將經過實踐檢驗行之有效的就業政策措施上升為法規,使就業促進工作機制體系制度化、就業促進政策措施和資金投入法制化,從而為實施積極就業政策提供了法律保障。(記者 趙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