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日前出臺《關於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見》,提出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以著力構建保障人民群眾食品安全的長效機制。意見提出,各級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責任制,對下一級政府的食品安全工作進行年度考核。對發生重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市、縣(區),在省級文明城市、衛生城市等評優創建中實行一票否決。因有關監管部門工作不力導致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等,監管部門當年不得評為先進單位。
意見提出,在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和工作機制方面,各級政府建立健全轄區內跨部門、跨地區食品安全信息通報、聯合執法、隱患排查、事故處置等協調聯動機制;在強化食品安全監管方面,繼續以糧、油、肉、菜、奶、調味品、酒類、豆製品和嬰幼兒食品、保健食品為重點,在食品集中交易市場、城鄉接合部、學校及周邊等重點區域和場所加強執法檢查;在落實食品生産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方面,各級監管部門監督食品生産經營單位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規模以上生産企業設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在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方面,重點強化基層監管執法力量,規範執法程序,提高執法水平;在加大資金和政策保障力度方面,各級政府將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經費及行政管理、風險監測、監督抽檢、宣傳教育等各項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記者 謝賢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