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11月28日舉行的上海市政府新聞發佈會獲悉,市政府第15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上海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將於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據《管理辦法》,市和區縣商務部門將根據“統籌規劃、合理佈局”的原則和本行政區域經濟發展水平、人口密度、環境、資源等具體情況,組織編制再生資源回收網點佈局規劃,並將其納入城鄉規劃以增強執行力;支持回收經營者在市民日常活動頻繁的區域(例如:商場超市、辦公樓、小區等)設置示範回收點,並通過獎勵積分、以舊換新等方式促進綠色消費和回收活動;組織回收經營者和處置企業建立廢棄節能燈、電池、墨盒等廢舊商品回收網絡,開展易污染環境廢舊商品的回收工作。
另據介紹,為貫徹落實《管理辦法》,本市將以建設聯席會議制度,編制行業發展規劃及回收網點佈局規劃,發佈回收指導目錄,搭建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回收示範點、示範企業及示範區,加強回收人員培訓等六項重點工作為突破,加快建立起網絡完善、技術先進、分揀處理良好、管理規範的現代再生資源回收體系。(記者 洪梅芬 楊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