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林業局、財政廳聯合下達了2012年退耕還林工程項目管理費285萬元,並就有關事宜提出具體要求。
據悉,本次下達的項目管理費是以2000年至2006年退耕地造林面積測算給予項目管理補助。根據《寧夏退耕還林工程管理考核辦法(試行)》,對考核結果優秀的縣區予以以獎代補,按考核名次分配以獎代補資金。為確保退耕還林工程建設質量,各有關縣及農墾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退耕還林工程質量標準,認真開展退耕還林檢查驗收,精心組織,週密部署,將檢查驗收工作落到實處。要繼續抓好補植補造工作,進一步摸清底數,全面落實補植補造地塊,抓住一切有利時機對不合格退耕地塊進行補植補造,做到應補盡補,確保不留死角、不出問題。同時,要做好補植補造所需苗木的落實和種子調運儲備工作,加大容器苗的使用,提高補植補造質量和效果。各有關縣及農墾部門要加強封山禁牧工作,認真落實好退耕地的管護責任,做到權責明確、任務具體、責任到戶。要動員和督促退耕農戶積極搞好防鼠、防蟲、防火、撫育等工作,切實提高林木保存率。要嚴格執行項目管理費的相關規定,統一管理、專款專用,確保資金使用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