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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出臺教育發展新舉 公辦校擇校生控制在10%以內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12月06日 12時32分   來源:新華日報

    5日下午江蘇省政府舉行新聞發佈會,通報了江蘇省推出的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新目標、新舉措,透露了異地高考方案出臺時間表。江蘇省教育廳新聞發言人洪流介紹説,省政府出臺《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意見》,共27項內容,方向性、針對性、指導性都很強。到2015年,全省所有縣(市、區)須達到國家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要求,70%以上的縣(市、區)達到省定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要求,50%以上的義務教育學校達到省定現代化辦學標準。到2020年,所有縣(市、區)達到省定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要求,所有義務教育學校達到省定現代化辦學標準。

    “初、高中分屬義務教育和非義務教育,義務教育強調均衡公平,非義務教育突出多元多樣。”《意見》明確要求各地推進初高中分設,普通高中不得舉辦或變相舉辦初中學校或初中班,已經舉辦的應立即糾正。

    “各地要科學劃定學校施教區,保證施教區生源數量與學校招生規模基本適應,有空余學額時,應採取公開報名和搖號方式確定。到2015年,每所公辦學校擇校生比例控制在招生總數的10%以內。”《意見》對推行優質普通高中指標生均衡分配政策作了規定,要求各地“嚴格落實四星級普通高中70%以上招生指標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的規定,從2012年起,所有公辦初中招收的擇校生畢業時不再納入四星級及以上普通高中指標生範圍。”

    在義務教育經費投入上,《意見》提出,“適應教育現代化和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要求,形成重點向學校內涵建設、課程資源建設、校園文化建設投入導向”;“在核定的公用經費總量內,向農村學校、薄弱學校、辦學點、寄宿生較多的學校,向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較多的學校、學生數較少的學校傾斜”。

    教師是教育第一資源。《意見》明確規定,城區中小學教師評聘高級職稱,須有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2年以上經歷。“對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有潛質的教師開展定向培養培訓,力爭到2020年,每所鄉鎮中心初中和小學都有一名特級教師,鄉鎮中心初中和小學校長都參加一輪境外培訓。”

    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異地高考問題,洪流透露,本週省教育廳和相關部門正在加緊會商,本月底前就會有一個實施性很強的方案正式向社會公佈。(記者 蔣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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