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復同意,自2013年1月1日起,在上海口岸對45個國家公民實施72小時過境免簽政策。
這45個國家包括奧地利、比利時、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意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波蘭、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俄羅斯、英國、愛爾蘭、塞浦路斯、保加利亞、羅馬尼亞、烏克蘭、美國、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澳大利亞、新西蘭、韓國、日本、新加坡、文萊、阿聯酋、卡塔爾。
上述45國公民,憑本人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前往國(地區)簽證和已確定日期及座位並在72小時內離境的聯程機票或者相關證明,過境上海的空港口岸(浦東國際機場或虹橋國際機場)前往第三國(地區),可免辦簽證在上海行政區域內停留不超過72小時。
上海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將在浦東、虹橋機場入境檢查現場設立72小時過境免簽檢查區域及通道,為過境旅客提供優質、高效的通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