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國土資源部召開新聞通氣會表示,將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繼續堅持房地産調控政策不動搖,保持從嚴從緊調控基調,監督各地執行好現有政策措施,針對不同類型城市,實現分類指導,加強針對性,突出差異性,強調時效性,保持今冬明春土地市場穩定。
“下一步,市場出現波動的城市要採取切實措施,進一步落實國務院調控要求。一是加供應、穩後市;二是控異常、防波動;三是避免誤讀誤導、穩定市場預期,以保持土地市場穩定,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運行,進一步鞏固調控成果。”通氣會上,部土地利用司有關負責人指出。
據介紹,市場出現波動的城市,主要是指:在國家統計局發佈房價指數的全國70個大中城市中,凡屬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交易價格指數同比上漲或環比連續3個月上漲的城市,住宅或商服用地供應量偏離過去5年平均值、地價同比或環比上漲的城市,以及近3個月以來出現住宅或商服用地較高異常地價的城市。
該負責人透露,近期,國土資源部將明確要求各地採取以下措施,促房地産市場平穩運行:
其一,加強分析研究針對性,準確研判把握市場形勢。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掌握轄區各城市情況,加強指導;各城市特別是市場波動城市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具體分析研判本地市場情況,立即制定對策,採取措施,穩供抑價。
其二,穩定住宅用地供應,促進形成良好市場預期。一是穩定總量。落實好今年的住宅供地安排,加快編制明年的計劃。計劃總量要保持住宅用地供應總量不低於過去5年年均實際供應量;市場波動城市的商品住宅用地供應總量,原則上不能低於過去5年年均商品住宅用地實際供應量。二是積極穩妥均衡供地。按照區域協調、遠近兼顧,好壞搭配、大小互補,用途兼有、品種齊全等原則,同時推出多宗地或安排同時出讓。三是減少流標流拍。對今年上半年流標流拍或無人申請的土地,可以和一些條件好的土地放在一起供應;也可以適當調整條件、調整價格,提升企業拿地信心,提高供地成功率。
其三,保持地價信號平穩,減少對市場的誤導和干擾。一是避免出現所謂“地王”誤導市場。對總價較高的地塊,實行分割處理,劃為多宗地供應;對地段較好、單價較高的優質地塊,綜合採用多種競價方式或招標出讓,或提高付款難度,或與條件較差的土地放在一起供應。二是靈活使用多種競價方式。對可能出現過度競爭的地塊,選用“競地價、競配建”等多種競價方式,或招標出讓,或提高付款難度,通過交易暫停靈活轉換使用。三是進一步嚴格市場準入條件。加強競買人資格審查,加強對購地資金合規性審查,防止具有不良行為的企業、違規資金進入市場,避免過度競爭、惡性競爭形成高價地。
其四,積極應對迅速行動,確保各項措施取得實效。安排好穩定市場的各項具體工作,加強對已供土地開發利用情況的監測監管,及時上報市場信息,加強宣傳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