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社會監督網絡,創新社會監管方式,積極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了《關於印發開展社會管理創新年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級餐飲安全監管部門要依託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建立健全基層群眾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機制,動員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監督。這是記者12月26日從省藥監局了解到的。
《通知》要求,全省各級餐飲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積極探索建立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相關行業協會、學術團體間的溝通合作機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學術團體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監督中的作用,對制度健全、管理規範、自律性高、作用發揮好的相關行業協會和學術團體,聘請其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政策宣講、法律普及、專題調研、課題研究、狀況調查、規劃制定及專項整治等活動。
《通知》要求,要積極搭建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溝通交流的平臺,借助其在消費權益保護、消費觀念引導等方面的優勢,共同維護消費者的飲食權益。要大力支持新聞媒體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監督,並建立定期或不定期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的工作機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題調研、視察活動等,為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依法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提供必要條件。(記者 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