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定點教育培訓機構自選專業,參加免費培訓,畢業後推薦就業。日前,湖北省民政廳、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和省軍區司令部聯合下發了《湖北省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管理辦法》,為湖北省復員退伍軍人送上了一份厚禮。
辦法規定,凡在2011年11月1日以後退役,選擇自主擇業並且退役時間在1年之內的義務兵和士官,均可參加由縣級以上政府機構組織實施的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培訓期限一般為2年,最短不少於3個月,學雜費、住宿費、技能鑒定費(資格考試費)全免,並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
持《退出現役證》即可報名
退役士兵可在各市(州)、縣(市、區)民政部門,獲取年度退役士兵教育培訓招生簡章(含院校簡介、專業和學制設置、報名資格條件、收費和補助標準、推薦就業方向等),然後填寫培訓申請表,持《義務兵(士官)退出現役證》,向本人所在的安置地民政部門報名。
安置地民政部門會及時核發《湖北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訓核準通知書》;對不符合資格條件的退役士兵,在30日內退回書面申請,並説明理由。
特殊原因經審批,可延遲入學
退役士兵教育培訓機構按時逐一將《入學通知書》送達本人。退役士兵持《入學通知書》、《湖北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訓核準通知書》等有關證件,在規定時限內報到。
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的退役士兵,應向相關民政部門提交書面説明,經同意後補辦入學手續;因特殊原因當年不能參加教育培訓的,經安置地民政部門批准和教育培訓機構同意,可以適當延遲入學或參加次年的短期技能培訓。無故不按期報到或未經批准延遲入學的,取消其參訓資格。
絕大部分參訓者將獲“雙證”
退役士兵參加中等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所選專業均為教育培訓機構所設品牌專業。學校將採取學分制、半工半讀、工學結合等模式,加大實際操作課程比例,重點培訓就業所需知識和專業技能。其中,實際操作培訓時間原則上不得少於60%。
培訓後考核合格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訓機構及時發放畢(結)業證書,並組織其參加職業資格或專項職業能力考試,按規定辦理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確保參訓退役士兵職業資格證書和畢(結)業證書“雙證”獲取率達到95%以上;對考試考核不合格或參加職業資格和專項職業能力考試未能通過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訓機構提供一次補考機會,相關費用由退役士兵本人承擔。
學校要負責推薦就業
退役士兵學員畢業後面向社會自主擇業。教育培訓機構要按照“誰辦學、誰負責推薦就業”的要求,確保退役士兵學員在畢業當年內實現就業(含自主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