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
直屬高校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項目
及“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情況檢查的通報
教監廳〔2012〕4號
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十七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精神,切實加強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9月24日至10月20日,按照部黨組統一部署,教改辦、駐部紀檢組監察局組織開展了對直屬高校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項目及“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情況的集中檢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直屬高校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項目檢查情況
這次檢查是第一次對59所部直屬高校承擔的135個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項目(以下簡稱試點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督促。檢查涉及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辦學體制改革、內部管理方式改革、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等諸多方面,事關教育改革全局。
(一)改革試點實施。
一是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多數試點學校對實施試點項目高度重視,成立了由校領導擔任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或工作小組,專門負責統籌協調或組織試點項目實施,其中一半以上學校的領導小組或工作小組組長由黨委書記或校長擔任。許多學校將改革試點納入本校中心工作,列入了“十二五”期間學校事業發展規劃。總體上看,組織領導有力,保障了試點項目順利實施。
二是研究出臺配套政策。59所試點學校累計出臺了1158個配套政策文件,支持試點項目實施。這些配套政策主要涉及三個方面:一是明確試點項目的重要性、特殊性,使其成為學校改革發展的“特區”,允許先行先試。二是細化和完善試點項目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和措施,使其更加符合實際,更加具備可操作性。三是根據改革試點需要,在人事管理、財務管理、教學安排、人才選拔等方面,為校內承擔試點項目的學院(部)或職能部門提供特殊政策。
三是提供必要經費支持。各校結合本校實際和改革試點需要,以不同方式安排了工作經費或項目經費,支持試點項目實施。59所試點學校累計安排改革試點經費48.72億元,平均每校8258萬元、每個項目3582萬元。這些經費,有的從“985工程”、“211工程”等專項經費中統籌安排;有的從學校日常事業經費中安排;有的通過社會募捐、産學研合作等方式籌措。
四是營造良好輿論環境。許多試點學校通過在校園網開闢改革試點專欄、組織召開專題研討會、編發工作簡報等多種方式,在全校廣泛開展改革試點主題宣傳,讓廣大師生知曉試點項目,關注試點工作,及時了解試點工作動態,為試點項目實施建言獻策,進一步凝聚了改革共識。有的校在公共媒體上積極宣傳改革的典型做法和成效,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為試點項目實施營造了良好輿論氛圍。
(二)改革試點成效。
1.關於高校人才培養模式改革。
一是不斷深化本科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復旦大學成立了以4年制書院為特色的本科生院和教師教學發展中心,將通識教育全方位、全過程融入本科教育。北京大學在5個院係啟動了“小班教學”試點,已基本實現試點院係每名本科生在學期間至少參加兩門“小班教學”課程學習。中國農業大學實行“零門檻”轉專業政策,為學生提供二次專業選擇機會。中國政法大學對法學本科與專業學位研究生進行6年兩階段貫通式培養,實施“同步實踐教學”模式和“分站式”專業實習模式,顯著提高了學生專業素養。中國傳媒大學實行“學術導師+行業導師”雙導師制,提高了人才培養的針對性、實效性。北京外國語大學適應走出去戰略要求,發揮學科優勢,以國際組織人才需求為培養目標,改革培養模式,加強合作辦學聯合培養,構建國際組織需要的複合型高端人才培養體系。大連理工大學統籌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針對各類人才分別制定培養方案,構建了“本科+工程碩士”、“本科+學術碩士”、“本科+碩士+博士”等貫通式工程人才培養模式。西南財經大學創新3類金融人才培養模式,構建大金融學科群,整合學科專業和教學資源,拓寬人才培養渠道和空間,建立人才質量保障體系。
二是深入開展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清華大學以數學、物理、化學、生命科學、計算機科學和力學等6個基礎學科為載體,實施清華學堂拔尖學生培養試驗,優化素質教育環節,效果顯著。中國人民大學探索人文基礎學科複合型拔尖人才培養,設置9種跨學科創新人才培養實驗班,實行本科生導師制,形成獨具特色的跨學科“課程包”,深受師生歡迎。南京大學依託“三三制”本科教學改革平臺,突出強調學生個性化培養,加強通識教育,注重學生自主選擇,推進研究性教學。西安交通大學實行導師制與班級管理相結合,一對二配備雙指導教師,聘任校內知名教授擔任班主任,從院士、長江學者、傑青、國際知名學者中選擇配備一流師資承擔教學任務。南開大學在教師招聘、薪酬制定、績效測評等方面,突破現有體制,調動教師把主要精力投入教學,促進教學質量提高。
三是有序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清華大學取消博導評聘制度,遴選最富有學術活力的副高以上職稱的教師指導博士生,對優秀青年教師的提拔培養給予院係更大自主權;通過面試預錄取,自主選拔考核,完善公開公示制度,生源質量明顯提升;邀請國際百餘位知名專家,對14個學科進行了“診斷式”國際評估,加強了質量保障。中國農業大學與中國農業科學院等三院一所,建立全面合作關係,採取“導師組集體指導,主管導師負責”的指導方式,開展具有原創性、前沿性、戰略性的重大課題研究,共同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華中科技大學成立了創新研究院,加強交叉學科團隊建設,組建了神經系統重大疾病研究團隊等11個交叉創新研究團隊,制定了10個創新研究團隊跨學科博士生個性化培養方案,改革交叉學科博士生培養模式,提升博士生的實踐創新能力。
四是著力構建開放式、立體化實踐教學體系。華中農業大學建立了“科教協同、校內協同、校地協同”的實踐育人理念,完善了“專業核心技能—綜合實踐能力—科技創新能力”的多層次創新訓練體系,形成了“學校主導、實踐育人,科研先行、項目紐帶,地方保障、校地雙贏”的農科人才培養模式。南開大學先後與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摩托羅拉、天津會展中心等30余家企事業單位達成合作協議,建立實習實踐基地,使學生有更多機會參加課程實習、暑期實習、社會實踐。中南大學將創新創業教育納入學校人才培養方案,建立評估和激勵機制,開設創新創業教育通識、技能、實訓類課程,設立創新創業實踐學分,建立創業依託、實踐、模擬基地,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和素質顯著提高。
2.關於高校內部管理方式改革。
一是著力完善內部治理體制機制。四川大學積極探索管辦評分離治理模式,初步構建起既相互制約又相互支持的管理體制和評價機制,豐富了現代大學制度內涵。東北師範大學分層次、分類別落實教授治學。在學院層面,實行教授委員會集體決策。在學部層面,加強教授委員會、部務委員會運行機制建設。在學校層面,建立了哲學社會科學學術委員會和自然科學學術委員會,凡涉及學術基金使用、學術評價與遴選、學術資源分配等事宜,均由2個學術委員會決策,校長辦公會不再決策。同時明確,校黨委書記和校長均不參加學術委員會。華中師範大學調整了學術委員會的構成,校長和職能部門負責人退出學術委員會,由無行政職務的資深教授擔任學術委員會主任,學科規劃、職稱評聘、發展規劃制定以及相關的資源配置、學術成果水平鑒定等權力,都回歸學術委員會。
二是著力推進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清華大學積極探索高校崗位管理制度,實施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綜合績效評價,實行分類、分層評價制度,按照簡便易行、行之有效的原則,根據工作性質對教學科研單位和管理服務單位進行分類評價,根據學科門類特點對教學科研單位進行分類評價。浙江大學構建教學科研並重崗、研究為主崗、教學為主崗、社會服務與技術推廣崗、團隊科研/教學崗等崗位分類體系,探索教師多種通道職業發展的人事管理新模式。
3.關於高校辦學模式改革。
一是與地方、行業、企業的合作不斷深化。武漢理工大學以人才聯合培養基地為依託,探索建立了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團隊培養模式。重慶大學積極推進校地、校校合作辦學,構建學校與地方資源共享機制。重慶市人民政府出臺了《關於支持重慶大學建設的若干意見》,3年共提供2億多元支持。長安大學與交通運輸、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密切聯絡,近幾年來先後與18家單位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江南大學加快企業研究生工作站建設,依託學校在輕工、食品、紡織、環境、化工、生物醫藥、設計等方面優勢,緊密結合行業需求,已與百多家企業建立了研究生工作站,建立各類行業企業實習、實訓基地631個。
二是高校産學研聯盟長效機制建設不斷加強。天津大學面向國家發展戰略,結合地方政府需要,建立“濱海工研院”等平臺機構,推動地方政府設立專項基金;面向企業技術需求、建立聯合中心,形成協同創新機制;發揮學科綜合優勢,引領行業發展形成行業戰略聯盟。西北農林科技大學以完善農業科技推廣模式為核心,構建産學研結合新體制。系統規劃了14個區域主導産業試驗示範站,推動了農業科技推廣與區域農業産業發展緊密結合,培訓了基層幹部和技術員3萬多人次、農民30多萬人次,促進了學校科技創新與生産需求的直接對接,實現了科技成果快速進村入戶。北京交通大學構建“3+1+2”産學聯合人才培養模式,即學生在本科3年級與企業簽訂意向性協議後獲得推免資格,由校企聯合完成本科最後1年培養,2年研究生階段繼續實施雙導師培養,其中1年到企業實習,畢業後到企業工作;構建“3+1”訂單式培養模式,即前3年實施寬口徑培養,後一年針對行業特點進行專門教育。
三是行業高校特色發展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北京科技大學探索了4種校企合作模式:一是學校-企業戰略技術重大項目合作模式,二是學校-企業共建共管研發平臺模式,三是學校-企業共建國家基地合作模式,四是共同參與建設央企技術研究院模式。中國地質大學(武漢)主動與行業組織、協會加強溝通,聘請行業專家,共同制定人才培養方案。結合地學類研究生培養特點,完善實踐基地的區域和專業佈局,目前基地數量達到78個,覆蓋28個省和地質、礦業、水利工程、能源、交通等行業。西南交通大學積極探索校企合作、校內校外結合的“立交橋”式人才培養模式,促進人才培養與崗位要求的緊密銜接。
4.關於教師教育改革。
試點學校通過創新教師教育體系和培養模式、建設支持教師專業化發展的教學資源平臺、加大實踐教學比重、積極構建合作開放的教師教育實踐基地等舉措,探索建立教師教育職前職後一體化的培養機制。東北師範大學以“教師教育創新東北實驗區”為依託,構建了師範大學、地方政府和中小學校協同合作培養和培訓中小學教師的新機制,既著力於解決教師培訓問題,又為大學生開闢了實習基地。華東師範大學構建了“4+N+2.5”的本科和教育碩士一體化培養體系,突出教師教育課程的實踐環節,實踐課程學分達19個,佔教師教育課程體系學分總數的68%,形成了實踐導向的教師教育課程體系。陜西師範大學結合中學教師職業發展需要,加強與中小學緊密合作,建立合作開放的教師教育實踐平臺,創建與西部6省區相關中小學的網絡遠程視頻對接系統和教師教育課程資源共建共享系統。西南大學與地方政府及中小學校合作,創辦了20多個教師職前培養與職後培訓銜接的創新實驗區,初步建立了教師教育職前-職後一體化人才培養體系。
(三)問題與不足。
1.有的校對試點項目實施工作不夠重視。一是改革試點工作沒進展。個別校在項目備案後近一年,仍停留在方案制定層面,未採取實質性舉措。二是保障措施不夠。有的校未對試點項目提供足夠的人、財、物等條件保障,配套政策不完善,試點推進困難。三是宣傳引導不夠。有的校師生對試點項目的知曉度低,參與較少,尚未營造起支持改革的輿論氛圍。
2.有的校對試點項目認識存在偏差。一是將試點工作視為學校局部工作,沒有從國家戰略層面深刻認識改革試點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將試點項目當作常規研究性項目,理論探討多,實際舉措少。
3.有的校推進試點工作動力不足。主要是缺乏改革創新的勇氣,沒有創造性地研究解決問題,存在“等、靠、要”思想,改革的自覺性、主動性不夠。
4.有的校實施項目能力亟待加強。一是頂層設計不夠,尚未理順試點項目與其他工作的關係,項目間、部門間缺少有效溝通,試點工作比較孤立,沒有形成整體效應。二是重點難點把握不準,尚未找準項目實施的著力點和突破口,在突破成規、創新體制機制方面尚未破題。三是偏重資源投入和硬體建設,缺乏對教育教學領域深層次問題的探索。
(四)整改建議。
為更好地推進試點項目實施,完成改革試點任務,提高制度收益,試點學校應把改革試點列入學校中心工作,以更大的勇氣和智慧推進改革。一是堅持正確改革方向,進一步提高改革決策科學性,增強改革措施協調性,找準深化改革突破口,抓住深化改革著力點。二是進一步完善改革試點頂層設計,將改革試點工作與學校長遠發展及其他方面工作密切結合起來,以推進試點帶動學校整體改革。三是加強資源整合,優化資源配置,在經費、政策方面加大對改革試點的支持力度,建立行之有效的推進機制,加快改革步伐。四是建立改革試點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加強指導、督促和考核,取得更具標誌性、更有顯示度、結果可衡量、群眾能感知的突出成效。
二、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檢查情況
這次檢查,重點對75所部直屬高校決策制度建設,學校領導班子決策事項、決策程序,決策保障機制建設等情況進行了全面了解。檢查組深入學校,通過聽取彙報、座談、實地檢查、查閱資料等多種方式,了解掌握“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貫徹執行情況,宣傳中央精神,加強政策指導,與學校領導幹部、一線教師共同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有力推動了工作落實。
(一)“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情況。
總的看,各校黨政領導班子高度重視,決策制度框架基本形成,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初步建立,決策信息公開程度明顯提高,監督檢查等保障機制逐步完善,制度執行得到較好落實,各級領導班子科學民主依法決策能力和水平得到增強。75所直屬高校共制定規範決策制度2122項;其中,73所學校制定或修訂了本校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實施辦法或細則,有2所學校正在修訂,已形成制度文本初稿。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共決策事項11982項(黨委〈常委〉會決策事項5606項,校長辦公會決策事項6376項),其中:重大事項決策6658項,重要人事任免1885項,重大項目安排1460項,涉及大額度資金423.98億元;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事項,決策前召開專家委員會會議2498次;針對與師生關係密切的決策事項,吸納教職工意見或建議10971條。
(二)工作成效。
一是加強制度建設,決策制度體系不斷健全。各高校普遍制定了黨委常委會、全委會和校長辦公會議事規則,針對基建、財務、採購、招生、幹部人事等重點領域,完善修訂了一批配套制度。中國政法大學、同濟大學等校結合大學章程建設將“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確立為章程體系的基礎核心制度;清華大學制定完善了《清華大學管理體制條例》、“三重一大”決策公開與查詢制度等;北京科技大學規定處級副職幹部任免由常委會票決,正處級幹部任免由常委會票決通過後、提交全委會票決,學院院長由教授會推薦提名,二級黨委負責人直接選舉制度;東南大學規定凡涉及“三重一大”的決定一律採取表決制。武漢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等校創新學院管理體制機制,出臺了校內二級學院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指導意見、實施細則,對基層單位決策活動作出明確規範。
二是堅持民主集中,決策程序更加規範。各校高度重視決策前徵求師生意見及專家論證工作,各級領導幹部、教職員工積極參與民主管理和決策監督,群眾參與、專家諮詢和集體決策相結合的決策機制不斷完善。山東大學制定《聽證規則》,事關學校改革發展和穩定、涉及廣大師生利益的重大事項決策前,都經過聽證會程序;復旦大學成立校發展與規劃委員會、預決算委員會,推動教職員工參與學校的重大決策;蘭州大學制定《關於建立重大決策和諧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的實施方案》,對可能影響安全穩定的重大事項進行專項評估;華中科技大學規定學術管理議題必須經校學術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方可提交學校決策會議;東北師範大學堅持重大事項由專家委員會進行論證後提交黨委常委會或校長辦公會審議;中央財經大學成立預算管理委員會、招投標與採購工作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等,切實加強專家論證力度;西南大學堅持民主黨派雙月會議制度,校黨委書記帶頭聽取黨外人士意見和建議;大連理工大學教代會執行委員會下設教學科研、提案、青年教職工、民主評議與監督、師德建設、女工等六個專門委員會參與學校日常管理工作;浙江大學實行“領導領辦提案”制度,實行教代會代表巡視制度;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東北林業大學印發校、處兩級“三重一大”決策流程圖,嚴格規範決策程序。
三是推進機制創新,決策信息公開程度明顯提高。各校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積極探索信息公開新機制,採取多種方式公開“三重一大”信息。75所直屬高校領導班子成員均將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公開事項合計12194項,平均每校163項。其中,公開決策事項項數100項以上的有48所,廈門大學、中國海洋大學、重慶大學公開決策事項均超過500項。中國農業大學決策事項以會議紀要的方式即時在校園網上公佈;吉林大學將幹部聘任過程視頻直播,職稱聘任時在網上公示相關教師學術成果;北京大學創立師生員工代表和校領導見面會制度,不斷完善學校與師生之間的溝通機制,促進學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學化;長安大學將貫徹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情況通過會議文件、網絡等各種方式,及時面向教職員工公開;華南理工大學制定校務公開監督工作實施辦法,成立校務公開監督小組,每年進行專項檢查;北京化工大學建立財務信息全面公開制度,堅持財務年度預算經費公開、決算報告公開、財務總體收支公開、公費醫療和招待費等經費支出公開等;華北電力大學、華東理工大學創新教代會提案工作模式,積極推進教代會工作規範化、信息化,有效推進校務公開民主管理;西安交通大學制定《“三公”經費公開暫行辦法》;南開大學定期編發《南開大學校務公報》;天津大學每月編發《學校工作進展》;北京林業大學完善了黨務、校務、信息三公開制度體系,推行信息發佈會等10余項制度;中國藥科大學將常委會、校務會會議紀要下發至各部門單位,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大連理工大學制定信息公開制度同時還結合涉密專業情況,制定了16個保密制度。
四是強化檢查考核,監督保障機制逐步完善。各校重視加強決策監督保障機制建設,積極探索建立決策考核評估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加大對決策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和問責糾錯,推進了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有2名直屬高校幹部因決策失誤被追究責任。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每年開展二級單位“三重一大”制度落實情況專項檢查考核,印發“三重一大”事項決策記錄本,進行不定期抽查;四川大學建立了“管、辦、評”分離的評估機制,由獨立的評價機構進行綜合評估;北京外國語大學每年聘請社會權威審計機構對校領導、各部門進行審計,考核評估重大資金使用情況;西南交通大學對重點工作定期“明”查,同時由監察處和機關黨委牽頭對二級單位重點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暗”查;河海大學啟動對二級單位的巡視制度,檢查“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落實情況;上海財經大學從健全制度,規範流程入手,著力推進大額資金使用的全過程監管;北京語言大學、華東師範大學等校通過建立幹部廉政信息庫、幹部廉政風險防控檔案等,將幹部決策、廉政等情況記錄在案,作為幹部考核依據;北京郵電大學出臺了《重大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明確決策責任、實施問責與責任追究;中國傳媒大學編發《黨委常委會決議督辦情況通報》《校長辦公會決議督辦情況通報》,校長辦公會第一個議題彙報上一次辦公會督辦事項;北京師範大學制定決策後“工作進度表”督促執行;北京交通大學成立督查督辦辦公室,編印《督辦簡報》和《要文回顧》反饋決策事項辦理情況;西南財經大學堅持每週出一期督查督辦通報,每半年一小結;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每月召開一次“三重一大”決策事項工作協調推進會,保證決策有效落實。
(三)問題與不足。
通過檢查發現,直屬高校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還存在一些問題和薄弱環節,主要集中在4個方面:一是思想認識方面,有的校領導幹部對貫徹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不夠重視,尤其對學校二級單位的制度制定和執行缺乏有力的規範和指導;有的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理解存在偏差,對“重”和“大”的內涵、外延把握不準,界定不清。二是制度制定和配套制度建設方面,有的校未按教育部要求及時修訂或完善“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議事規則;有的校配套制度不完善;有的校“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缺乏科學性,不利於操作。三是決策程序方面,有的校決策前期調研準備不充分,溝通反饋不到位;有的校在專業性較強的重大事項決策前,聽取並吸納專家意見方面不夠;有的校決策“三重一大”事項的原始會議記錄簡單,未按規定形成紀要。四是在監督保障方面,有的校“三重一大”決策落實的監督反饋機制、決策評估機制和糾錯機制不夠完善;有的校信息公開機制不健全,重大決策事項公開程度低,公開渠道窄;有的校推進師生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的措施不多。
(四)整改建議。
當前,全黨全國上下正在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各校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師生員工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上來,把力量凝聚到實現黨的十八大確定的各項任務上來。要圍繞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推動教育事業科學發展,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一要站在確保政令暢通、嚴守黨的政治紀律的高度充分認識貫徹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防止個人或少數人專斷。二要充分發揚民主,完善群眾參與、專家諮詢和集體決策相結合的決策機制,建立健全決策問責和糾錯制度,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都要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凡是損害群眾利益的做法都要堅決防止和糾正。三要探索建立校級領導班子決策執行、考核監督及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完善決策監督保障機制。四要積極推進陽光治校,進一步加強決策事項信息公開工作。五要重視學校二級單位決策制度體系建設,加強對學校二級單位的規範指導和監督檢查力度。六要不斷深化貫徹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長效機制建設,紮實提高科學民主依法決策能力,推動高校事業的科學發展。
教育部辦公廳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