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春節和“兩會”期間民爆行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
工信安函[201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爆行業行政主管部門:
根據國務院安委辦《關於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12]29號)的有關精神,為做好春節和“兩會”期間民爆行業安全生産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切實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
各省級民爆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積極創建和諧社會的同時,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強化民爆行業安全生産,加強統籌協調和組織領導,不斷提高安全生産管理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要針對本地區春節和“兩會”期間實際情況和特點,細緻安排本地區民爆企業的生産經營和安全生産工作,逐級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和屬地安全監管責任,督促企業完善安全生産目標責任制和安全生産保障措施。要進一步健全各級民爆行業安全監管體系,指導並加強市、縣級民爆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管力度,確保轄區內民爆企業的生産安全和員工隊伍穩定。
二、認真做好節假日及重要活動期間的安全保障工作
今年春節放假和全年節假日期間,民爆生産企業一律不安排生産活動,各民爆企業要統籌做好生産經營的組織與管理,並安排好停工檢查、危險品清理和保存、設備維護保養、廠(庫)安全保衛、職工專項培訓等相關工作,復工前要對生産線工藝流程、專用設備設施和安全生産技術措施進行全面檢查和測試,並制定和實施專項應急保障措施。春節和“兩會”期間,各級民爆安全監管部門要及時研究民爆企業安全生産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密切關注企業員工隊伍穩定狀況,積極採取有效的配套應對措施,消除不安定因素和各類安全隱患,保障民爆企業安全運行。
三、強化安全監管,嚴格“打非治違”
各省級民爆行業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組織春節和“兩會”期間的安全檢查和督查,並在總結“民爆行業打非治違回頭看”工作的基礎上,針對企業自查、安全檢查及安全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加大安全隱患治理力度,按期完成隱患治理和安全整改。要嚴肅查處“四超”及“三違法”,同時要嚴格防範和杜絕突擊生産、不均衡生産、違規存儲危險品等不安全行為。要進一步發揮民爆生産經營動態監控系統對安全監管的支撐作用,加強對重點企業、重要環節和重點區域的安全監管,不斷提高預警預報和應急反應水平。
四、做好應急值守工作
各級民爆安全監管部門、各民爆企業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節日及重要活動期間的應急值守方案,嚴格領導帶班值班制度和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切實落實崗位責任,並做好安全保衛和突出事件的信息報送工作,保持信息渠道暢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