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2年海南省和省本級預算執行情況
2012年,來自海南省的全口徑公共財政收入(包括海南省地方公共財政收入和海南省産生的中央級公共財政收入,下同)770.9億元,增長11.7%。全省公共財政總收入(包括海南省地方公共財政收入和轉移性收入,下同)996.1億元,增長13.1%(與2011年決算數相比,下同)。其中,全省地方公共財政收入409.4億元,增長20.4%,完成預算的100.3%;轉移性收入586.7億元,包括中央補助收入444.3億元、調入資金7.4億元、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14.9億元、上年結余結轉收入80.1億元、地方政府債券收入40億元。全省公共財政總支出996.1億元,增長13.1%。其中,全省地方公共財政支出919億元,增長18%,完成預算的98.9%。
全省政府性基金總收入383億元,增長2.2%。其中,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304.8億元,增長6.1%,完成預算的86.7%(主要受房地産調控政策影響,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短收50.4億元);轉移性收入78.2億元,包括中央補助收入8.2億元、調入資金2.6億元、上年結余結轉收入67.4億元。全省政府性基金總支出383億元,增長2.2%。其中,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293.4億元,下降3%,完成預算的77.9%(主要原因是受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短收的影響,其支出未完成預算);轉移性支出89.6億元,其中,調出資金5.1億元,結余結轉84.5億元。
省本級公共財政總收入664.2億元,增長10%。省本級公共財政總支出664.2億元,增長10%。
省本級政府性基金總收入114.1億元,增長14.1%。省本級政府性基金總支出114.1億元,增長14.1%。2012年省本級國有資本經營收入20260萬元。
(二)2012年財政運行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1.大力爭取中央支持,加快國際旅遊島建設。
2.實施積極財政政策,促進經濟平穩發展。
3.重點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構築和諧社會。
4.落實強農惠農政策,促進農業增效。
5.立足生態建省,助力海南“綠色崛起”。
6.調整完善財政體制,促進財政經濟協調發展。
7.深化財政改革,推進科學化精細化管理。
二、2013年全省和省本級預算安排
(一)全省和省本級財政收入增長目標
2013年全省地方公共財政收入增長的工作目標確定為15%(與2012年完成數對比,下同),達470.9億元;2013年省本級地方公共財政收入增長的工作目標確定為15%,達153.8億元。全省公共財政總支出989.8億元,增長3.5%。
(二)預算安排的指導思想
2013年預算安排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省第六次黨代會精神,緊緊圍繞主題主線,大力建設“民生財政、綠色財政、績效財政、活力財政、規範財政”,主動服務國際旅遊島建設,促進經濟增長和結構調整;加大民生投入,促進區域、城鄉協調發展;堅持依法理財和“統籌兼顧、增收節支”的方針,從嚴控制行政經費等一般性支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為推動海南科學發展、實現綠色崛起提供有力的財力保障。
(三)重點支出安排情況
2013年省本級公共財政預算財力(指財政總收入中可以通過年初預算統籌安排的公共財政預算資金,不包括中央財政專項補助和上年結轉)409.7億元。主要支出項目擬安排情況是:教育支出29.7億元(含轉移支出4億元),增長17.2%(與2012年預算數對比,下同);科學技術支出3億元,增長44.7%;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5.2億元,增長24.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8億元(含轉移支出1000萬元);醫療衛生支出15.5億元,增長14.9%;節能環保支出3.8億元(含轉移支出1.4億元),增長19.4%;農林水事務支出24.2億元(含轉移支出4億元),增長16.8%;住房保障支出4.1億元;補助市縣支出192.6億元。
1.著力支持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
扶持重點産業重點企業發展。主要包括:安排5億元,另從土地出讓金中安排2.5億元,從省工業發展資金中安排2.5億元,合計10億元用於推進工業園區建設;安排1.75億元(另從土地出讓金中安排1.95億元,共計3.7億元)産業發展引導資金,用於扶持戰略新興産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安排1.3億元,支持航權開放和補貼粵海鐵路運營;安排4500萬元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專項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安排7000萬元,用於國際旅遊島資源規劃、行業監管與服務、旅遊環境綜合整治和大型會展促銷活動。
完善重大基礎設施建設。主要包括:安排4億元,用於預算內基建投資,落實中央投資省級配套;安排2.2億元,用於全省高速公路建設保養;安排2億元,用於西環鐵路、高速公路建設建安營業稅補助(另從土地出讓金安排1億元,用於增加東環鐵路項目資本金;安排7000萬元,用於西環鐵路建設企業債貼息;安排1.2億元,用於東環鐵路軟貸款貼息)。
2.著力支持“三農”投入
全力促進農業生産。安排1.6億元,用於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及産業化經營支出,增強農業綜合生産能力和農業産業化水平;安排8000萬元,促進中部地區農民增收;安排8000萬元,推進我省畜牧、瓜菜等優勢特色産業轉型升級;安排2000萬元,支持南繁育種基地建設;安排4700萬元,強化動植物疫病防控和農産品質量安全監督。
積極改善農村基礎條件。落實農民增收政策。主要包括:安排1.4億元,兌現種糧農民直補、農作物和畜牧良種、農機具購置等惠農政策;安排8600萬元,進一步擴大農業保險補貼範圍;安排3500萬元,實行農民小額貸款貼息,支持農民自主創業;安排1600萬元,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和貧困地區勞動力培訓。
3.著力支持多層次教育體系發展
推動學前教育、中小學教育均衡發展。主要包括:安排1.4億元,新建和改擴建公辦鄉鎮中心幼兒園;安排3.5億元,保障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公用經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和練習本;安排4000萬元,用於教師週轉房建設。
加快推進職業教育。主要包括:安排2.7億元,全面實施中職教育免學費;安排1.2億元,加強中職教育基礎能力建設。
加大高等教育投入。主要包括:安排2.1億元,用於高校基礎設施建設、學科建設、人才引進、貸款貼息等。
4.著力支持完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
完善養老保障體系。主要包括:安排7264萬元(另從土地出讓金中安排1.4億元,共計2.1億元),用於提高60歲以上農村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由原85元/月提高到100元/月。
完善生活保障體系。主要包括:安排1.9億元,為44萬城鄉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確保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超過全國平均水平;安排2786萬元,用於重度殘疾人發放生活補助、百歲老人長壽補助、孤兒養育補助。
完善住房保障體系。主要包括:安排2186萬元(另從土地出讓金和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安排2.5億元,共計2.7億元),用於支持廉租房、公共租賃房、城市棚戶區改造等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安排1.1億元(另從土地出讓金安排1.4億元,共計2.5億元),用於農村危房改造和庫區移民危房改造。
5.著力支持文化、科技事業發展
逐步提升文化軟實力。主要包括:安排2000萬元(另從土地出讓金中安排2800萬元,共計4800萬元),用於行政村、城市社區文體活動室(場所)建設;安排2136萬元,用於農村文化建設專項資金;安排5152萬元,用於文化惠民演出和文化信息資源共享、電影公益放映、廣播電視“村村通”、農家書屋、農民體育健身等六大惠民工程。
促進科技自主創新。主要包括:安排9000萬元,支持社會發展科技專項;安排1000萬元,用於省創新平臺建設、創新引進集成和省科技型企業創新;安排1000萬元,實施人才強省戰略。
6.著力支持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主要包括:安排4.5億元(另從土地出讓金中安排1億元,共計5.5億元),用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將年補助標準由240元/人提高到280元/人;安排1.6億元,用於省直醫療機構、區域性醫療中心、縣級醫院能力建設、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以及精神衛生機構能力建設;安排1500萬元,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安排6500萬元,完善10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加強新生兒疾病診療能力建設;安排2400萬元,用於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農村二女戶獎勵、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和“地中海貧血”免費檢查等。
7.著力支持生態省建設
主要包括:安排1.4億元,支持“綠化寶島”建設;安排2.3億元,用於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和天然林資源保護;安排1.2億元,用於污水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安排1.1億元,支持節能降耗和淘汰落後産能、主要污染物減排、可再生能源建築技術應用。
8.著力支持縣域經濟社會發展
加大省對市縣轉移支付力度,補助市縣支出192.6億元,增長18.8%。其中,省對市縣返還性支出11.8億元,增長2.2%;一般性轉移支付補助支出180.8億元,增長20.1%。
2013年省本級安排的教育、科技、支農等三項支出均達到國家法定增長要求。其中,教育支出安排29.4億元,增長18.2%;科技支出安排2.6億元,增長36.8%;支農支出安排16.1億元,增長16.7 %,
均高於省本級公共財政經常性收入10.3%的增長速度。
2013年省本級安排47.5億元(含土地出讓金等其他資金來源安排13.8億元)落實《海南省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重點民生項目發展規劃(2011-2015年)》。
三、2013年財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強財政收支管理,確保完成年度預算。
(二)加強財政調控,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
(三)加強民生建設財政保障,切實改善群眾生産生活。 (四)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提高財政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