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日前作出決定,對自治區部分地區因狼群襲擊牲畜而給牧民造成的損失,給予政策性補償,並將著手建立常態損失補償機制。
去年入冬以來,受持續的大雪低溫天氣影響,自治區中東部錫林郭勒盟和呼倫貝爾市頻發狼群襲擊牲畜事件,受襲牧戶損失慘重。據自治區農牧業部門統計,狼群攻擊造成6184隻小畜、443頭大畜死亡,直接經濟損失近870萬元。阿巴嘎旗吉日嘎朗圖蘇木一個月內接連出現8起牲畜遭狼襲事件,額爾古納市三河鄉蘇沁地區牧戶劉福龍家58隻羊被狼群咬死,另有12隻奄奄一息,直接經濟損失超過7萬元。
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而牧民的損失誰來“埋單”?這個問題困擾著牧民和基層幹部,也牽動著自治區黨委、政府的“神經”。自治區黨委書記王君、自治區主席巴特爾得知消息後高度重視,先後作出批示,要求相關部門抓緊提出補償牧民損失的措施。經過認真研究,自治區政府決定:由各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牧民的損失給予補償,補償資金870萬元,其中由自治區財政承擔50%,其餘部分由盟市、旗縣分級承擔;補償標準是小畜羊每只補償1000元,大畜牛、馬等成年畜每頭補償8000元、幼畜每頭補償3000元。同時,責成有關部門抓緊研究起草《內蒙古自治區境內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攻擊牲畜造成牧民損失補償管理辦法》,儘快建立常態損失補償機制。目前,各項措施正在落實中。(記者 崔楠 劉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