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高校畢業生充分就業,內蒙古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允許高校畢業生在就業(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據介紹,內蒙古全面保障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落實取消就業體檢中乙肝檢測項目的有關規定,防止性別、學歷等各類就業歧視,維護高校畢業生公平就業權利;嚴格執行殘疾人就業條例的有關規定,進一步幫助保障殘疾人高校畢業生就業。同時,內蒙古加大對各類招聘高校畢業生的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在勞動用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方面的勞動監察力度,切實維護高校畢業生合法權益;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嚴厲打擊非法職業仲介和招聘過程中的各類欺詐高校畢業生行為。內蒙古明確規定:凡在自治區境內創業的高校畢業生,都可享受創業地小額擔保貸款、創業培訓等各項創業扶持政策;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則,凡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領域,一律向高校畢業生創業者開放,創業項目全部納入小額擔保貸款扶持範圍並按微利項目據實全額貼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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