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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進一步規範中職招生 杜絕學校虛報人數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06日 10時53分   來源:海南日報

    今年春季學期開始,海南省面向全部中職學生免學費,這項惠民政策對職業教育發展是重大利好消息,給中職學校招生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記者從5日上午召開的2013年全省中招工作會議上獲悉,海南省將在今年的中招中,進一步規範中職招生行為。

    對於今年中職招生計劃的制定,省中招辦表示,將立足海南省初中畢業生逐年減少的實際進行合理制定。同時,對一些多年招不到學生或招生人數太少、形不成規模的學校,將對其招生資格進行清理,或擠壓其招生計劃的水分,保證中職招生的整體大局。

    在進行招生時,各中職學校錄取的全日制學生要達到初中畢業水平,是國家有關文件要求的。對此,省中招辦表示,各中等職業學校要注意審查資格,不能把沒有畢業證明材料的學生招進來。對於短期培訓班的招生,也要有一定的門檻,要面向主要勞動年齡人口招生,這也是實現《教育規劃綱要》關於主要勞動年齡人口受教育年限目標的需要。不能將喪失了勞動就業能力的招進來,騙取國家補貼。

    省中招辦提出,中職學校招生雖然不進場錄取,但要納入統一管理範疇,在學生註冊入學後,中職學校要實事求是上報學生名單,集中辦理錄審手續。沒有辦理錄審手續的,不能確認學籍,不能領取國家的補貼。各級主管部門要切實擔負起審查責任,必要時要到校清點人頭,堅決杜絕學校虛報學生人數、騙取國家補貼的行為發生。

    對於中職招生的工作秩序,省中招辦要求堅持做到“六不準”:即不準未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準濫發招生廣告;不準實行有償招生,嚴禁以推薦生源為名,向招生學校收取回扣或變相回扣;不準以任何藉口限制初中畢業生報考中等職業學校;不準放任考生自流,不正確指導考生分流;不準濫發錄取通知書;不準搞地方保護,限制考生自主報考。(記者 郭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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