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青海省召開《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宣貫會。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第九督導組組長彭建勳對《七條規定》作了深入淺出的宣講,煤礦企業代表分別宣讀了決心書和倡議書,各煤礦企業負責人簽訂了承諾書,並進行了《七條規定》的現場考試。
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于1月24日頒布實施的《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針對證照、採界、通風、瓦斯、水害、設備、人員等煤礦安全生産的突出矛盾和重點問題,提出了“七個必須、七個嚴禁”的鐵七條,旨在切實保護礦工的生命安全,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實現2020年全國煤礦安全生産形勢根本好轉的目標。
宣貫會上,義煤集團義海能源公司大煤溝礦礦長侯留月表示: “《七條規定》既是保護礦工安全的生命線,也是煤礦安全生産的底線。落實的主體是煤炭企業,礦長是主要責任人。作為礦長,我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深入現場,深入一線,帶好班、值好班,堅決杜絕‘三違’。”“《七條規定》雖然不足200字,但條條是鐵律,字字重千鈞。保護每一位礦工兄弟的生命安全,不僅是我們應有的責任,也是我們起碼的道德底線。我代表煤炭行業數萬員工和家屬倡議: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産,堅決做到不違章作業……”青海省能源發展集團公司大通煤礦職工崔全號召奮戰在百米井下的兄弟們要重視安全,珍愛生命。(記者 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