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教育廳印發的《關於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區參加中考和高考工作的意見》,結合內蒙古有關防止“高考移民”規定,完善了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內蒙古參加中考和高考的政策。
中考政策:從2013年起,截至當年9月1日,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可以在內蒙古參加當年中考。本人具有內蒙古初中階段學校學籍,且連續就讀滿1年;家長在內蒙古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且連續居住、合法職業且納稅(或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均滿1年。
2014年高考政策:截至2014年4月1日,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可以在流入地參加2014年高考,但是僅限報考高職高專院校(專業)。本人具有內蒙古高中階段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學籍且連續就讀滿2年;家長在內蒙古擁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合法職業且納稅(或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均滿2年。截至2014年4月1日,從區外遷入我區的考生,同時符合以下3個條件,可以在戶籍所在地參加2014年普通高考,並且可以參與本專科院校錄取。本人具有我區高中階段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學籍且連續就讀滿2年;本人取得我區戶籍滿2年;家長在我區擁有合法穩定住所、合法職業且納稅(或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均滿2年。
2015年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從區外遷入內蒙古的考生,在內蒙古參加高考的相關政策按照2014年的政策執行。從2016年開始,截至當年9月1日,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同時符合以下3個條件,可以在流入地參加當年高考,不限制報考批次。本人在我區具有初中學籍,並且參加中考被區內高中錄取;本人具有我區高中階段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學籍且連續就讀滿3年;家長在我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且連續居住、有合法職業且納稅(或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均滿3年。從2016年開始,截至當年9月1日,從區外遷入我區的考生,同時符合以下3個條件,可以在戶籍所在地參加當年普通高考。本人具有我區高中階段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學籍且連續就讀滿3年;本人取得我區戶籍滿3年;家長在我區有合法穩定住所且連續居住、有合法職業且納稅(或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均滿3年。不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在我區報考,需要簽訂承諾書,只參加高職高專批院校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