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的代理行為,提高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的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加強對青海省從事政府採購代理機構業務工作的監管,省財政廳近期下發相關通知,要求各政府採購代理機構認真組織學習政府採購法和有關制度規定,嚴格按照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在經批准的代理業務範圍內開展政府採購代理業務。
《通知》從簽訂政府採購代理業務委託協議、科學合理編制招標文件、嚴格按照規定公告信息、抽取專家和開展評標工作、加強廉潔自律、依法接受監督等九個方面對政府採購代理機構代理政府採購項目提出了具體、規範的要求,並制發了青海省政府採購項目招標公告、招標結果公示及政府採購招標項目文件資料備案目錄格式文本。(記者/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