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長劉偉平3月21日晚主持召開省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審議《甘肅省防災減災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2013-2020年)》,研究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事宜。
會議強調,制定出臺符合甘肅省實際的《規劃》,是貫徹落實《國家防災減災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2010-2020年)》,完善甘肅省防災減災體系,推動防災減災事業發展的重要舉措,對於進一步提升甘肅省的防災減災能力,有效防範和應對各類自然災害,全面做好防災減災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立足用好現有人才,大力推進基層災害信息員隊伍、防災減災專家隊伍、應急救援隊伍、防災減災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和防災減災人才教育培訓工作,努力構建素質優良、門類齊全的防災減災專業人才隊伍。同時,要注重調動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發展壯大防災減災兼職隊伍,充分發揮防災減災兼職人才的作用,進一步增強防災減災人才隊伍的整體合力,提升全省防災減災能力和水平。要強化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企業、社會各方面相結合的多元化防災減災人才培養資金投入機制,拓寬資金籌措渠道,鼓勵和引導社會組織為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提供資金支持。
會議指出,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水平是省委、省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加城鄉居民收入的重要舉措。根據國家《最低工資規定》,甘肅省從1996年起實行最低工資標準制度,至今已先後6次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此次調整的最低工資標准將從4月1日起實施,平均提高20.65%,一類地區為1200元/月,二、三、四類地區分別為1140元/月、1080元/月、1020元/月,四個類別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較原標準分別增加220元、200元、180元、160元;從2013年1月1日起,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月人均上調176元。各地、各部門要嚴格按照調整標準,進一步明確工作要求,細化工作責任,切實把調整政策落實到位。要加強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堅決維護政策的嚴肅性,不能突破國家和省上的統一政策,自行提高標準和擴大實施範圍。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記者 白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