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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臺"國五條"實施細則:嚴格購房家庭資格審核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4月01日 09時57分   來源:天津日報

    3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我市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宣告天津版“國五條”細則正式出臺。

    記者了解到,《意見》明確了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要求繼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比重,增加中小戶型、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供應,保持住房價格穩定,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漲幅低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幅度。

    《意見》進一步重申“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和“繼續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明確要求,嚴格購房家庭資格初審,對購房家庭的住房套數進行核查,對各類證明材料或住房套數不符合限購政策規定的居民家庭限制其購房;嚴格購房家庭資格復核,各區縣房地産管理部門在辦理商品住房買賣合同備案或二手住房權屬轉移登記時,要對購房家庭擁有住房套數情況和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嚴格復核,對不符合住房限購政策規定的,不予辦理相關手續。在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方面,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認真落實首套房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嚴格執行第二套住房信貸政策,繼續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購房貸款;進一步強化對借款人資質和信用的審查,不得違規發放貸款。金融管理和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管理和檢查,及時糾正違規行為、依法處罰違規機構,並根據市場情況適時提高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

    對於廣為關注的個稅徵收問題,《意見》要求充分發揮稅收調節作用。稅務、房管部門要密切配合,對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規定應徵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徵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照轉讓住房所得的20%計徵;對不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按照核定徵收方式計徵。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意見》還提出增加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應。繼續加大住房用地供應。科學制定2013年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全年住房用地供應總量不低於過去5年平均實際供應量,全年新建住房用地計劃供應1785公頃,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415公頃。繼續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及保障性住房供應。發展改革、國土房管、規劃、建設等部門要建立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審批綠色通道,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地佔住房建設用地年度供應總量的70%以上。繼續擴大保障性住房受益範圍。2013年本市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9萬套,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7.5萬套。配套設施與保障性住房項目同步規劃、同期建設、同時交付使用。完善並嚴格執行準入退出制度,確保公平分配。

    此外,《意見》還提出進一步強化房地産市場監管。包括:強化土地市場監管。通過月度巡查、定期通報、建立閒置土地“黑名單”、遙感督察等方式,督促房地産開發企業按時動工建設;加大違約開竣工地塊的處置力度,嚴格處置方式和程序,切實提高住房用地的有效利用。強化房地産市場監管。嚴格執行新建商品住房明碼標價規定,房地産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後,要一次性在銷售現場公開全部房源並明碼標價對外銷售。嚴格執行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制度,房地産開發企業申請辦理商品住房銷售許可證時,必須申報每套房屋的銷售單價上限,對外銷售時,不得高於公佈的上限。嚴格新建商品住房預售資金的監管。強化房地産開發企業、仲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治理。重點查處發佈虛假信息、哄抬房價及其他違規行為,適時開展專項治理。房地産開發企業、仲介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用檔案,並向社會公佈。強化房地産市場動態監測。及時監控各類房屋的上市、銷售及價格變動情況和異常交易數據,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市場平穩運行;及時發佈有關房屋交易情況信息,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市場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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