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適應改革發展的新形勢,中國氣象局日前印發《關於全面推進縣級氣象機構綜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確縣級氣象機構綜合改革的總體思路、目標要求、主要任務以及今年的重點任務等,確保改革有序有力有效推進。
該通知分析了當前改革發展的形勢和機遇,要求提高認識,把全面推進縣級氣象機構綜合改革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點任務,統籌謀劃,典型帶動,上下互動,全面推進縣級氣象機構綜合改革工作。
該通知明確了縣級氣象機構綜合改革的總體思路和目標要求,即要堅持公共氣象發展方向,圍繞氣象防災減災中心任務,以強化氣象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為主線,以提高氣象綜合業務服務能力和增強發展活力為重點,推進政事分開,加快職能轉變,調整業務佈局,優化事業結構。加快構建職能科學、結構優化、保障有力、運轉高效的縣級氣象事業新結構,促使氣象公共服務能力顯著提高,氣象社會管理職能更加強化,基礎業務配置更加優化,氣象防災減災效益更加明顯,事業發展的保障機制更加完善。
該通知指出,此次改革的主要任務包括四方面:
一是建立適應政事分開的管理和業務機構。縣級氣象管理機構主要履行氣象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縣級氣象業務機構主要承擔氣象業務服務工作,確保氣象業務穩定運行和服務質量穩步提高;要推動地方政府設立氣象防災減災、人工影響天氣、雷電災害防禦、氣象為農服務等地方氣象機構。
二是科學設置崗位和崗位職責。進一步強化縣級氣象管理機構作為同級人民政府氣象工作主管機構的定位,加強與氣象有關的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強化氣象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崗位職責,根據基礎性社會公益事業定位,合理確定縣級氣象業務機構綜合業務崗位和崗位職責,落實一崗多責。
三是優化佈局流程,推進業務綜合化。圍繞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完善縣級公共氣象服務體系,推進氣象服務向鄉(鎮)、社區、村延伸。統籌規劃綜合氣象業務佈局,明確業務分工,優化業務流程。調整觀測業務,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增強氣象服務能力。逐步實現縣級觀測、預警預報和服務等氣象業務的綜合化和集約化。強化上級對縣級氣象業務的技術指導、系統培訓和科技支撐。
四是建立高效的運行機制。推進基層氣象工作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安全管理、應急管理等考核體系,將氣象發展規劃納入地方相關規劃體系,確保氣象防災減災和重大氣象發展建設任務得到更多支持。建立完善與機構、職能相適應的人事和財政保障制度。進一步規範地方編制和部門編制人員管理,落實相應的地方編制和預算。加強縣級氣象事業發展規劃編制和項目設計,優化完善氣象現代化建設項目在縣級的佈局和建設。拓寬經費渠道,探索政府購買服務、部門編制人員、事業聘用人員等經費保障途徑。要建立新的縣級氣象機構預算管理方式,強化財務監管,理順體制機制。
該通知強調,江蘇、上海、北京、廣東四省(直轄市)氣象局及重慶市、浙江省杭州市和寧波市氣象局等現代化試點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縣級氣象機構綜合改革試點單位以及有條件的地區要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綜合改革任務,其他地區要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縣級氣象機構綜合改革任務。
通知同時明確了今年改革的重點任務。中國氣象局要加強宏觀指導,組織開展縣級氣象機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制定縣級氣象綜合業務、縣級氣象業務機構專業技術崗位設置、人員培訓指導意見,制定縣級氣象機構預算及財務管理、財政投入機制、基礎設施建設指導意見等配套政策措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局要對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縣級氣象機構綜合改革負總責,年內必須完成以下任務,即完成縣級氣象管理機構和業務機構設置,強化氣象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合理確定崗位設置和崗位職責,完成事業法人身份的登記工作;統籌規劃縣級氣象機構綜合業務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根據縣級氣象綜合業務指導意見建立完善業務佈局、流程和規章制度;爭取成立氣象防災減災、氣象為農服務、人工影響天氣、雷電災害防禦等地方機構,根據需求爭取地方編制和經費;將氣象防災減災納入地方政府職責和政府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將氣象發展規劃納入地方相關規劃體系。
通知要求上下配合,統籌協調,狠抓落實。中國氣象局有關職能機構加強總體規劃,指導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局做好改革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局是改革的責任主體,要組建強有力的工作班子。加強與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爭取有力支持,開展共建合作。做好改革的宣傳動員和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樹立先進典型,營造良好改革氛圍。確保在全面推進的過程中處理好各種關係、化解好各種矛盾,確保業務服務穩定、職工隊伍穩定,確保改革有序有力有效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