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區人社廳、財政廳4月8日聯合印發了《關於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2013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按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
2013年寧夏回族自治區調整養老金的範圍是: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含寧黨發〔1984〕22號文件規定的上世紀60年代精減退職領取生活費人員,以及解決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領取待遇人員)。
調整分為普調和特調兩部分。普調每人每月調增基本養老金80元。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月調增基本養老金4元,不滿15年的按60元調增。對因工傷殘已辦理退休手續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因企業破産辦理退休的5-6級工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按120元調增。特調是對具有正高級職稱的科技人員每人每月調增300元,對具有副高級職稱的科技人員和取得高級技師資格的人員,每人每月調增260元。養老金低於全區月養老金平均水平的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調增到全區月養老金平均水平。繼續調整高齡補貼標準,年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由80元提高到100元。年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由110元提高到1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由140元提高到160元。
據統計,此次寧夏回族自治區符合調整養老金的人員達40多萬人。新調增的養老金及1月至3月份補發的養老金,將於4月份隨同當月養老金一併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