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記者寧夏回族從自治區人社廳獲悉:自治區將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按照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漲幅不低於172元。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新標準自2013年1月1日起執行。
此次自治區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範圍是,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按寧黨發〔1984〕22號文件規定的上世紀六十年代精減退職領取生活費人員,按寧政發〔2010〕10號文件規定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領取待遇人員。據測算,全區將有近40萬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得到提高。
這是自治區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九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去年,自治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為1785元,與2005年調整前的701元水平相比,凈增了1084元,增幅為155%,高於全國月人均1721元的水平。
目前,自治區人社廳、財政廳正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待方案報批後,將儘快組織實施,力爭3月底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