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發改委、國家糧食局、財政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開展全國糧食庫存檢查工作的通知》(國糧檢[2013]31號)要求,目前,全國糧食庫存檢查工作全面鋪開。
接受國家委託開展中央儲備糧在地檢查工作的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湖北、重慶等6省份,成立了糧食庫存檢查工作領導機構,吉林、湖北、重慶由主管副省(市)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河北由政府副秘書長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6省份認真制定檢查方案,明確檢查要求,建立責任制度,細化整改要求。逐級開展業務培訓,強化中央事權糧食管理等方面的內容。按照中央轉變工作作風“八項規定”,嚴肅檢查工作紀律。
其他省份也結合實際情況,採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檢查工作的質量和效果。初步統計,有12個省成立了省級檢查工作領導機構,有23個省部署了庫存統計數據的分解登統,10個省增加了市級普查、復查或抽查環節。有些省還結合檢查工作,開展對地方儲備糧承儲資格、地方儲備糧質量衛生情況、地方成品糧應急儲備的專項檢查。
目前,各地企業自查工作已全面展開,4月10日開始,6個受委託省份將陸續進入市級普查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