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國家海洋局人事司在北京組織召開“海洋人才港”評審工作會。來自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海洋大學等20余所共建高校教務處、就業指導中心和相關院係的領導和專家組成的評審委員會,對32家“海洋人才港”申報單位進行評審選拔。會上,評審專家認真審查了各推薦單位的申報材料,經過討論,評審委員會投票評選出了國家海洋環境監測中心、國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國家海洋技術中心等21家單位作為國家海洋局首批“海洋人才港”單位。
“海洋人才港”工程即在國家海洋局及地方海洋廳局所屬事業單位建設高校學生實習實踐基地,以有效加強海洋優秀人才的培養和引進,是國家海洋局在人才培養上尋突破、求發展、謀大局、重實效的一項新舉措。
國家海洋局人事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在“海洋人才港”的實施過程中,各單位首先要充分發揮“海洋人才港”促進就業的橋梁作用,進一步促進大學生未來從事海洋相關工作經驗的積累、實踐能力的提升。其次要充分發揮“海洋人才港”吸納凝聚人才的平臺作用。“海洋人才港”的建設發展,將為高等院校相關專業學生提供優越的實習條件,對於海洋系統以後引進熱愛海洋事業、實踐能力強、發展潛力大的海洋優秀科技人才必將起到重要作用。第三要充分發揮首批“海洋人才港”的示範作用。國家海洋局要充分利用海洋系統各單位的人才隊伍優勢、科研平臺優勢,優先為共建高校學生實習實踐提供機會,並通過與共建高校的務實合作,為日後其他高校陸續進入“海洋人才港”發揮引領示範作用。
自2010年與教育部、地方政府簽署共建協議以來,國家海洋局與各共建高校在海洋科技開發、海洋人才培養、海洋學科建設方面開展了諸多務實的合作,取得了豐碩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