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辦公室關於
認真貫徹實施《濕地保護管理規定》的通知
辦濕字〔2013〕4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林業局,各計劃單列市林業局:
《濕地保護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于2013年3月28日以國家林業局第32號令頒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為認真貫徹實施《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充分認識《規定》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
《規定》的頒布實施是深入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有力舉措,對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濕地保護管理,更好地履行國際濕地公約,推動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建設具有重要意義。《規定》在總結多年來濕地保護管理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系統地規定了林業主管部門在濕地保護管理以及履行國際濕地公約方面的職責和工作範圍,對濕地保護管理工作的方針、方式以及工作程序等內容作出了具體的規範。《規定》是指導濕地保護管理的綱領性文件,各級林業主管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學習和貫徹實施,切實保障濕地保護管理工作健康發展和有序推進。
二、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和準確把握《規定》的內涵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把學習貫徹實施《規定》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一項重點工作。要充分結合實際制定學習的具體計劃和措施。通過自學與集體學習相結合的方式,採取開辦講座培訓、案例討論等多種形式,加大對《規定》的學習培訓力度。要逐條認真學習,深刻理解各條款的含義,學深學透,準確領會和把握《規定》的精神內涵和具體規範,為更好地貫徹實施《規定》打下良好基礎。要精心策劃,採取多種方式向有關部門和社會大力宣傳《規定》的精神,把宣傳《規定》作為提高全社會濕地保護意識、創造全社會保護濕地良好社會氛圍的一個契機。
三、強化措施,確保《規定》有效貫徹執行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週密部署,切實抓好《規定》貫徹實施工作。要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實施《規定》的具體方案,切實規範濕地保護管理和資源合理利用的行為。積極協調各級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確保將濕地保護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不斷加大濕地保護投入,構建濕地保護管理長效機制。各級林業部門要加大對濕地保護管理和濕地資源合理利用的指導和監督,要利用貫徹實施《規定》的契機,開展專項檢查,聯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各類破壞濕地資源行為,要把《規定》作為濕地保護管理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據。
四、加強調查研究,不斷總結經驗
在貫徹實施《規定》的過程中,要緊密結合當地實際,深入基層,積極開展調查研究,不斷總結經驗。對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和典型案例,要認真研究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及時報告我局,以不斷提高貫徹實施《規定》和濕地保護工作的水平。
國家林業局辦公室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