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紀委監察廳獲悉,黑龍江省將通過重點檢查、隨機抽查、明察暗訪、巡視監督、信訪受理等方式開展全面的監督檢查,推動相關規定有效落實,促進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工作的順利開展。
中央《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的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印發後不久,省委、省政府制定下發了《關於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的規定》,對此項工作進行了全面要求和部署。為使該規定得到有效貫徹落實,促進各級領導幹部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推動全省各項事業更好更快更大發展,省紀委監察廳出臺了《關於落實省委省政府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規定的監督檢查暫行辦法》。
按照該暫行辦法,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開展全面監督檢查活動,對市(地)、省管縣(市)和省直部門的領導幹部,重點是主要領導幹部進行監督檢查,內容包括貫徹執行密切聯絡群眾、改進調查研究、精簡會議活動、精簡文件簡報、規範出國(境)管理、簡化接待工作、改進新聞報道、厲行勤儉節約、加強讀書學習等九項規定情況和群眾反映違反《規定》行為的調查處理情況。此外,在節假日等重點時段,將加大對公款大吃大喝、公車私用等問題的監督檢查力度,及時糾正和查處違反《規定》的行為,促進《規定》有效落實。
通過監督檢查發現的違反相關規定行為,將綜合運用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等方式,嚴格按照有關程序和規定處理。對頂風違紀、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處理;對貫徹執行《規定》態度不堅決、措施不力,工作中敷衍塞責、弄虛作假、欺上瞞下,以及管轄範圍內問題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要追究有關領導特別是主要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