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下午,湖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高票通過了《湖北省促進革命老區發展條例》。這標誌著湖北省促進革命老區發展事業邁入法制化建設的新階段,將大大加快老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步伐。
省人大常委會新聞發言人稱,全省現有革命老區鄉鎮864個,遍及全省82個縣(市、區),分別佔全省鄉鎮總數的82.1%和縣市總數的80%;總人口3491.9萬人,佔全省人口總數的58%。2001年,省人大常委會在全國率先頒布了《湖北省扶持老區建設條例》,對革命老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隨著形勢的變化,原條例已經不能適應老區發展的實際,需要進一步修訂完善。去年,省人大常委會把《湖北省促進革命老區發展條例(草案)》列入年度立法計劃,在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進入人大立法程序,最終得以出臺。《條例》有四個亮點:一是堅持規劃引領,規定由省政府制訂革命老區發展規劃,從而提升了規劃層級和效力。二是堅持産業支撐,要求對老區産業從規劃引導、項目安排、要素配置和財稅扶持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和傾斜。三是堅持社會參與,規定了政府及其部門如何履行職責。四是強化保障措施,包括建立促進革命老區發展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嚴格落實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強用地保障,建立生態環境共建共享的長效機制,完善人才引進、培養、使用和激勵機制等。
該《條例》將於今年8月1日正式施行。(記者 楊宏斌、通訊員 王藝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