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5月28日)從天津海事局獲悉,《天津東疆保稅港區國際船舶登記制度創新試點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正式獲交通運輸部批復同意,標誌著天津將在全國率先實施國際船舶登記制度,天津北方國際航運中心建設也因此邁出了關鍵一步。天津海事局通過對現行船舶登記制度下購置船舶年限、國家授權組織等方面要求的重大突破,將為天津東疆保稅港區開展船舶登記制度創新試點提供廣闊的政策空間,使更多的船舶註冊東疆保稅港區,加快天津國際航運業上、中游産業發展,縮小與世界上主要國際航運中心的差距。
按照《試點方案》在東疆保稅港區進行登記的船舶,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可懸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其船籍港為天津東疆,只能從事國際航行和作業;特殊情況下,從事工程作業的船舶和為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生産服務的各類船舶,經交通運輸部批准後,可在國內水域施工作業。
據悉,一系列的船舶登記創新制度將吸引更多的中資方便旗船舶回歸,切實地擴充國有船隊實力,在維護國家戰略利益,確保重點物資的運輸安全,最終實現國貨國運的目標,鞏固我國在國際海事組織中A類理事國地位,維護和發展我國航運大國地位。
一直以來,我國實施的是嚴格的船舶登記制度。在我國登記的船舶,必須入CCS級,必須雇傭中國船員,同時對登記船舶有嚴格的船齡限制。同時,我國的稅收政策對從國外建造或進口船舶還要徵收高額的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這些因素造成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中資船舶大量移籍海外,懸挂方便旗營運,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船舶運輸業的發展。為了適應航運産業上遊産業的多樣快速發展,為航運要素聚集創造更大的空間,有必要在船舶登記制度方面進行適度創新。(記者 張璐 通訊員 馬艷玲 王金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