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6月12日)獲悉,6月18日起,海口市公安局、市文明辦開展“創建文明交通、爭做文明市民”活動。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整治行人、電動自行車、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據悉,凡行人有不走斑馬線、闖紅燈、攀爬護欄等交通違法行為的,在違法地點協助交警勸導教育5名交通違法行人;拒不接受教育的行人,將被處以10元罰款;對阻礙執法的行人,將被處以10日拘留。
凡電動自行車有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逆向行駛、闖紅燈、搭載超1人等交通違法行為的,交警部門將扣車,處以20—200元罰款,駕駛人接受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對阻礙執法的駕駛人,公安機關處以10日拘留。
凡機動車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內違法停放的,交警部門將拖移車輛,處以100元罰款,駕駛人接受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記者 李關平 特約記者 陳世清 通訊員 李盛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