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福建省發展改革委和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制定的《福建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案》近日下發,提出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司法公信建設,打造“信用福建”。
《方案》提出,到2015年,社會信用基礎性法規和標準體系基本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徵信系統框架初步形成,重點行業和領域以及省信用信息庫基本建成,實現互聯互通,信用監管體系基本確立,信用服務市場初具規模,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在主要領域有效發揮作用。到2020年,基本形成法制健全、分工明確、監管有力、競爭有序、運行安全、體系完善、功能齊備、服務高效的社會信用體系框架和運行機制。今年底前力爭完成《福建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3-2020年)》編制。
根據《方案》,工程建設、交通運輸、安全生産、食品和藥品安全、産品質量、電子商務、工商管理、稅務管理、環境保護、教育管理、公務員誠信和法院審務公開等12個領域,是信用體系建設的重點;選擇福州、廈門、泉州、沙縣開展信用體系建設試點。福州結合全國首批商務誠信建設試點城市建設,在上市公司、批發市場、超市百貨等行業先行試點。廈門結合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建設,協調推進政務、商務、社會和司法等領域信用信息整合,建立綜合性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條件成熟時可探索兩岸信用體系建設合作。泉州市結合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加強企業、個人誠信系統建設,探索推進信用服務市場發展和監管體系建設。沙縣在建立農村信用村和農戶信用信息檔案、農戶信用評級、信用信息整合和應用等方面開展試點。
《方案》提出,在信貸資金管理、工商稅務管理、企業直接融資、政府採購、電子商務管理等行政管理事項中啟動信用信息應用,激勵守信者,懲戒失信者。爭取在明年上半年開展若干個重點行業和領域與省信用信息平臺聯網共享試點。開展信用信息公共服務,培育徵信市場,推進信用服務産業發展。 (記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