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近日印發《安全生産大檢查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主要圍繞查處無證勘查開採、預防交通生産事故及地災防治開展大檢查。
《方案》指出,按照國務院安委會統一安排,此次安全生産大檢查開展時間為6月中旬至9月底。國土資源部的工作內容包括:一是以查處無證勘查開採為重點,配合開展礦山安全生産大檢查。地方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結合2012年度礦産衛片執法和稀土專項排查工作,強化聯合執法;積極配合安全監管、煤礦安監等部門開展大檢查相關工作,嚴肅查處無證勘查開採等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維護正常的礦産資源開發和礦山安全生産秩序,對於安全監管、煤礦安監部門決定實施停産整頓的礦山企業,要及時收回採礦許可證,對決定關閉的礦山企業,提請原採礦許可證發證機關按法定程序登出或吊銷採礦許可證。二是以防火、防爆、防交通和生産事故為重點,組織開展直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三是切實加強汛期地災防治。地方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加強與氣象、水利等部門的合作,根據雨情、水情做好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和信息發佈與信息共享。做好汛期地質災害巡查排查,落實隱患點的群測群防和專業監測,做到定人、定點、定時巡查和監測。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重大隱患點和重要部位逐點實地檢查防治,加強對工程施工、礦山企業、交通沿線、人口聚集區和學校、在建工程施工現場等周邊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監督指導,特別要指導施工單位做好施工區、臨時工棚選址工作。加強應急值守,堅持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掌握災情、險情,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強化預防避讓,盡力避免群死群傷,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給人民生命財産造成的損失。地調局及部其他直屬單位、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要及時掌握氣象和災害信息,超前預防、有效應對各種極端災害天氣。執行野外作業任務的單位,要加強現場管理,嚴禁違章指揮、作業,確保野外生産安全。
《方案》要求,地方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各直屬單位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細化實施方案,加強信息報送和報告。